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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停止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今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继续申报公租房租金补贴

齐鲁晚报 2017-12-13 15:22 大字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贺莹莹)近日,记者从德州市房管中心获悉,截至11月30日,中心城区河东安居苑和德城安居苑的公租房已经全部分配完毕。为此,德州市房管中心停止中心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同时,提醒市民今后申请公租房只能申请租金补贴。

据了解,2017年,德州市中心城区共分配公租房2675套,其中河东安居苑1211套(含划转人才公寓240套),德城安居苑1464套(含预留人才公寓238套)。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年底前公租房分配率河东安居苑达到90%、德城安居苑达到85%。截至11月30日,已全部分配完毕,提前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分配任务。为此,德州市房管中心下发文件,确定停止中心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为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租金补贴指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定标准收取租金。目前,德城安居苑和河东安居苑就属于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目前,按照全德州相关政策,“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其他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租房住的享受租金补贴(即“不租不补、先租后补”)。

市房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公租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指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并租房住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继续申报公租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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