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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高龄特困老人救助申报开始

德州日报 2017-07-05 1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马乐 通讯员 祖兰英)7月3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2017年度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现已展开,将对300名农村高龄特困老人进行救助,符合条件的老人即日起可申请报名,救助金将在“敬老月”期间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度德州市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救助人数和标准没有改变,仍分别为300人、每人500元钱。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丧失劳动能力、疾病或其它原因仍生活困难的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到各县市区老龄办报名。

申报材料和情况经村委会初审、乡镇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市区老龄办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救助对象,报市老龄办审批。各县市区老龄办将在“敬老月”期间把救助金一次性发放给救助对象。为解决农村高龄特困老人的特殊困难,德州市先后出台了《德州市救助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暂行办法》《德州市救助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办法》,从2013年开始对农村高龄特困老人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共发放救助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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