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孙书臣
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中之重,临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创新票决机制 实现一次票决全年监督
如何促进被监督单位改进工作、增强实效,是临邑县人大常委会一直探索的主题,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结合临邑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票决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 “征集议题——交办安排——摸排整改——票决监督——督查提高”的 “五步票决工作法”, “一次票决、全年监督”的票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极大地促进了被监督部门的工作,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这也成为临邑县人大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中的一大亮点。今年年初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推选,确定将全县工商、地税和国税三项工作纳入票决范围,召开了专门的票决交办会,制定了全年的票决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调研机制,采取开展视察调查、座谈了解、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被票决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监督。有调查就有了发言权,一条条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被三个部门一条条采纳。在9月份的县十六届人大14次常委会上,面对三个被票决单位新的面貌、新的工作标准、新的工作成绩,常委会组成人员投出了神圣的一票,三个单位全部以满意档次获得通过,取得了实效。票决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在完善监督机制,务求监督实效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代表旁听庭审 完善“四步走一回访”
实现司法公正,是群众的迫切愿望,临邑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探索、积极创新,在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工作中逐步形成了 “四步走,一回访”的旁听庭审机制:第一步,精选案件和代表。县人大精心挑选即将进行审理的典型案件,根据案件类型,选择不同界别、专业的人大代表参加旁听;第二步,通报旁听及评议内容。每次旁听庭审前,都将旁听案件的案情简介、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 《代表旁听庭审评议表》印发给每位代表,让代表清晰明了旁听及评议的具体内容,增强旁听评议的针对性;第三步,组织旁听和评议。认真组织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旁听结束后,由代表进行 “背靠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归纳总结,及时反馈给法院;第四步,意见反馈。跟踪督察法院对代表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将县人民法院对评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案件的审判结果及时反馈给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一回访,即庭审结束后,组织部分参与旁听的代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将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和代表的看法及时反馈给县法院。 “四步走,一回访”的机制使整个旁听活动有了一个完整的过程,在保障代表充分履职的同时,也真正起到了督促法院公正司法的目的。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活动21次,累计960余名代表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大事项报告 开展“定期报告有效监督”
为了更好地对公检法的重大事项开展及时有效的监督,去年7月份,临邑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重大事项报告的暂行规定》,将法、检两院及公安局在执法过程中确认为错案和司法赔偿的案件等列为重大事项,要求定期报告,即:重大案件10日内一案一报,其他案件三个月汇总上报。该制度自推行以来,得到了公检法部门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了同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进一步细化报告内容,安排法制工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与相关单位联系并及时总结汇报,今年以来,已经收到公检法三个部门上报的重大事项181件。最近,我们正在对公检法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对上报的181件重大事项进行分析研判,总结归纳后,就上报情况向公检法部门分别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对“两院”及公安机关的真监实督,促进“两院”及公安机关实现阳光办案、公正司法。
(作者系临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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