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公安局孔镇派出所小案不小办 追赃惠民生

山东法制报 2021-10-21 09:21 大字

10月9 日,乐陵市公安局孔镇派出所接辖区村民报警称:家中的狼青狗被盗。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但由于发案时间为晚上,监控视线不清晰,无法获得车辆的详细信息。民警转变思路,立即对作案时间及路线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先后到邻近七个乡镇调查,最终获取了作案车辆的相关信息。在取得大量证据后,办案民警锁定了嫌疑车主周某。周某迫于压力,带着偷走的狗到孔镇派出所投案自首,孔镇派出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做出拘留处罚决定。孔镇派出所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用心办,追赃惠民生”的工作态度,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有力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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