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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手机 老公陪自首

山东法制报 2016-11-08 00:00 大字

10月19日14 时许,乐陵市义乌商贸城某针织店老板化某报警,称自己放置在店内收银桌上的一部VIVO 大屏智能手机被人偷走。接到报案后,乐陵市公安局市中派出所发现,一名骑电动车,长发,约30岁左右的妇女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通过在“乐陵公安”微众平台上发布“微通缉”,群众对该案件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大量转发。10月24日,嫌疑人的丈夫看到“微通缉”上发布的图片,通过与妻子沟通,证实其妻子刘某某19日当天在义乌商贸城逛街时,因见财起意盗取了手机。24日当天,刘某某的丈夫带领妻子一起来到市中派出所投案自首,交出了手机。刘某某因自首情节被减轻处罚,乐陵市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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