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生主任领“双工资”受处分,村计生主任领“双工资”受处分
[摘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 王德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乐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宋前峰,朱集镇朱集管区干部席俊霞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宋前峰、席俊霞夫妇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取礼金。乐陵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宋前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席俊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对乐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朱集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对随礼并参加“升学宴”的朱集镇朱集管区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禹城市房寺镇石佛寺村计生主任白英莲违规领取工资问题。白英莲在领取财政工资的情况下,又违规领取村集体发放工资。禹城市房寺镇党委给予白英莲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回村集体;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石佛寺村党支部书记石月勇(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津县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司庆营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宁津县纪委给予司庆营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庆云县马颊河管理段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庆云县马颊河管理段原段长纪胜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庆云县纪委给予纪胜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物品折价款予以收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4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紧盯隐形变异,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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