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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民政局狠抓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取得突出实效

四川经济日报 2017-01-03 00:00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讯(黎光荣 记者 钟正有)记者日前从中江县民政局了解到,到年底,中江县城市低保人数为户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7.6%,1至月累计支出低保金.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元(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年底,全县农村低保人数为户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6%,1至月累计支出低保金.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元(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据介绍,中江县于年、年分别建立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今,该县城乡低保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健全、资金落实,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了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采取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真正实现了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传递到了千家万户。修订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

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城乡低保有关政策、办理程序、户主和家庭成员姓名、致贫原因、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享受金额及县、乡镇两级投诉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

评议制度。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各乡镇严密组织实施,执行统一的民主评议模式,对照《低保工作民主评议说明》,细化评议内容,规范各类资料,力求保障对象科学认定,阳光操作。

备案制度。为杜绝低保评定人情化、权力化,防止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事件发生,制定多项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到低保之中。

坚持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抓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建设工作,完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等制度。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逐渐增多,家庭收入呈现出多元隐形的态势,申报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很难准确把握。为此,积极改革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建立了与公安、人社、住建、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信息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同时把农村家庭的种植、养殖、务工、运输等主要收入项目设定了具体的收入标准,进一步把家庭收入核算做实、做细、做准,打破了低保界定工作的瓶颈;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切实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通过狠抓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侧重对不符合低保的对象进行核查清退,下发了《中江县年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准确界定低保对象,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应退尽退。安排全局干部职工每人联系一个乡镇负责年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全年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户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基本消除了“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良现象。

低保对象分类施保。结合低保工作实际,对“分类施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全县共有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已低保兜底人。二是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将***户、一至二级重度贫困残疾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元,一般低保户提高到每人每月元。三是对孤老、孤儿按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四是对城市家庭特困的人员,在核定享受金额时给予适当放宽;五是对年纪较轻、身体健康的人员适当从严,鼓励自食其力。

精简申办服务流程。督促指导各乡镇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拓展窗口服务功能,简化救助申请办理流程,打造“绿色通道”。同时,创新低保联审程序。此前,该县的低保申请程序是: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开展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到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工商、住建等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创新后,由乡镇直接将申请低保的家庭收入联审表报民政局,由民政局将联审表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三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由民政局集中批复,为申请人和基层部门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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