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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稳步实施 全市集中托养150名残疾人

德阳晚报 2015-10-14 00: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征)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自2009年德阳市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以来,抢抓灾后重建机遇,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功能纳入新建残疾人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中,有力地推进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4个,完成集中托养残疾人150人。

德阳市持有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约39952多人,占办证残疾人总数102851的38.84%。据统计,这部分残疾人中,因为家庭照料能力和经济条件较差等原因难以改善照料条件或满足托管需求的残疾人约1.8万人左右。德阳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2011年,该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德阳市在罗江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试点,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2012年,市残联又依托广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广汉市精神病院联合建立托养机构,开展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试点工作。2015年,市残联将民生工程项目“阳光家园计划——资助托养机构”任务调整为旌阳区和中江县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4个,建筑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各级政府投入资金达200余万元,完成集中托养残疾人150人。

据了解,由香港援建的旌阳区、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北京市援建的什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已经成为服务残疾人的平台,包括即将交付使用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方式,开设日间照料站,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技能训练、职业培训与教育、就业适应训练等,帮助他们实现庇护式就业。同时,2009年以来,德阳市大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对就业年龄段的一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同时包括存在智力和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进行补助,2009年到2013年共资助7386人,落实资金443.16万元。从2014年开始,按照四川省出台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制度,德阳市扩大了“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对象范围,调整为对处于就业年龄段、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同时包括存在智力和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进行资助,2014年资助1982人,落实资金11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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