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以乡规民约为抓手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四川农村日报 2015-01-28 09:15 大字

以2014年《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出台为契机,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如何更好地落实依法治省纲要,成为委员们热议的主题之一——

在一些农村社区,流动人口已超过常住人口,治安情况日趋复杂。不跳坝坝舞的受不了噪音;买了车的常常挡了别家的院门……以往平静的熟人社会出现了新的问题。1月27日,无论是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新闻媒体联合采访,还是分组讨论,依法治省都是不少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政协委员、农工党四川省委副主委张庆文认为,依法治省的基础和工作重点在基层,在此情况下,乡(村)规民约缺乏刚性约束力的问题日益凸显。

中江经验:建立德治与法治的“过渡带”

“进出社区的流动人口多,他们往往只关心居住环境的物质层面,对法治层面、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则没那么热衷。再加上一些人文化水平有限,让他记一下乡(村)规民约,也是很困难。”张庆文说,此外,村民通过选举产生的调解员,往往没有专业背景,对于控制违法行为、杜绝不良社会现象等起到的威慑作用有限。

怎么办?中江县出台的政策措施比较巧妙:对于社区居民,无论是常住人口还是临时的租房者,想申请入党、申请贷款、分配廉租房公租房、获得产业项目补贴等等,都必须通晓乡(村)规民约和遵纪守法,这是必要条件。通过这种方式,扩大了乡规民约的知晓度,也为法治下沉,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如果再针对农村社区居民的文化程度和接受能力,印发一些漫画形式宣讲的法律常识和乡(村)规民约,让大家读图就懂,普法效果会更好。

如何在以乡(村)规民约为代表的德治和法律法规约束下的法治之间建立过渡?除了在宣传方式和内容上,让两者并行,张庆文认为,还应建立社区调解员的专项培训制度,完善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扩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并探索让高校学法学生以农村社区为实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平台,通过人才的下沉,带动农村法治意识的提升。

委员呼声: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行能力

违约不违法,就不好处理。这是乡(村)规民约的局限性,也是法律法规强于乡规民约之处。

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也有限。政协委员、自贡市卫生计生委职员陈张铭认为:“比如我们国家有《献血法》,地方上有献血条例,虽然明确了给献血者可以发补贴、进行奖励,但却没有具体规定。这样就给基层医务工作者带来困扰。不奖补就是不作为,奖补吧,又没有具体操作依据。”

“德治与法治的‘过渡带\’不是模糊地带,两者都要掷地有声。”陈张铭指出:“依法治省落实在行政部门就是依法行政,只有以法律做依据,才不是乱作为。为此,我呼吁不断修订、完善、补充既有的法律法规,对于法则不明的让它更加明晰化,提高操作、执行能力。”

落实法治下沉最后一公里,执法队伍的健全必不可少。如何强化最末一级的队伍执法能力?陈张铭建议,首先要核编,其次要清理一些资质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补充有专业背景和执法素质的专职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加强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乡(村)规民约和基层法治不只是解决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现代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层面,通过普法宣传,不断增加农村的法治精神和村民的自治能力,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报记者 吴平 张立峰 周金泉

新闻推荐

百花齐放才是春

油菜花和桃花林交相辉映。游客们纷纷拿出手机拍摄梨花。游客们在樱花树下拍照留念。学生们在琼花种植基地写生。滕王阁的樱花烂漫开放。秧歌队在桃花林中穿梭。中江:寻访川内最大桃花基地走进3月...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