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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实施民生实事着力保障民生项目惠民

四川日报 2015-01-25 10:59 大字

——四川省卫生计生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2014年,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心系群众健康幸福,全力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进一步扩大利民范围、提高惠民程度。省委、省政府下达卫生计生2014年度6项民生工程、2件民生实事、13个子项目全部圆满完成,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石小宏图片由省卫生计生委提供

农村医保水平提高,受益总人次1.17亿

2014年,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推进大病保障和大病保险,加强新农合异地即时结算,农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6227.31万人,参合率达99.29%,创历史新高;受益总人次达1.17亿,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76.56%、住院实际补偿比62.97%,同比分别提高0.68%、1.03%,居全国前列。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累计补偿大病患者22.7万人次,新农合实际报销比67.08%。大病保险10个市(州)已启动理赔,累计赔付约1.9万人次,补偿1.2亿元,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提高8.67%,累计补偿比61.7%。全省筹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6亿元,开展疾病应急救助25609人次,累计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9793万元,支付55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全国排名第四。22家省级定点医院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中江县全国首创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三险合一暨一站式服务”模式,受到全国各地广泛关注。

县级公立医院100%实施药品零加成,让利患者16.16亿元

四川省自2013年10月1日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以来,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以及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切实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4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进行实地评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100%按要求实施了“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均实行“药品零加成”,涉及药品品规平均达到608种。2014年9月1日起,南充市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加成”。全年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减收药品加成16.16亿元,落实财政投入1.74亿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9亿元,减轻患者费用负担7.56亿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人均补助标准35元

各级政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指标纳入民生任务,实行政务目标管理,初步建立起“卫生计生、财政部门主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的项目管理模式。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至11大类43小项,全省项目经费人均补助标准达到3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5.75%。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分别达53.57%、42.84%。132个县开展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54.12%,德阳将签约服务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体检扩面,全覆盖183个县

2010年国家启动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省级财政投入2.7亿元为项目县配备孕检设备,已累计为130余万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并对筛查出的15万余名高风险人群进行有效干预,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出生人口素质。2014年8月19日,通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城镇居民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范围的请示》,从2014年10月1日起,四川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人群将从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扩大到同等条件的城镇居民,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省城乡全覆盖,这既是推进和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现实需要,也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形势需要。2014年,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实现全省183县(市、区)全覆盖,检查服务对象47.76万人。

民族卫生十年行动成效显著,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县增至7个

继续实施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三大行动”、“六项重点工作”。2014年,落实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近6.2亿元,实施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周转房建设等医疗机构项目2949个,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机构项目26个。“阳光天使”计划招聘医学毕业生300名。完成32个藏区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巡回医疗下派医务人员4500人次,诊治农牧民12.5万人次。少数民族地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5元,其中藏区达到40元。“新农合”住院实际报销比为63.6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8%。基本药物两天配送到位率97.16%,同比增长0.94%。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1.01%,同比增长0.23%。在7个民族县开展“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包虫病”免费药物治疗、免费手术治疗同比增长7.34%、19.37%。继续落实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措施,消除汶川等5个县的大骨节病病区,4万余名现症病人得到治疗关怀,连续5年无新发病人。西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技术评估考核程序,乡城、稻城、马尔康、松潘、若尔盖、宁南等7县成功创建为省卫生城市,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国卫”零的突破、“省卫”翻数番。

计划生育奖励“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发放扶助资金15.54亿元

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始终把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和考核。2013年,省领导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特别扶助伤残、死亡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10元(伤残)、135元 (死亡)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伤残)和350元(死亡),新增资金近1.5亿元。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组建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就专题研究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6月初,省政府分管领导、省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上,对扶助关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0月中旬,召开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推进会,推动落实扶助关怀工作深入开展。2014年,全省确认“三项制度”对象1387469个,其中国家奖励扶助对象1148093人、省奖励扶助对象164989人、特别扶助对象71683人、少生快富对象2704户,共计发放资金15.54亿元,其中奖扶资金12.61亿元、特扶资金2.85亿元、少生快富资金0.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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