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不是梦 中江全面推开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昆 实习生 周珂宇)老有所养,一个中国人延续了几千年的梦想在中江变成现实。11月18日,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中江,正式在全县45个乡镇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凡具有中江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不含在校学生),都可自愿参加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中江结合实际制定了《中江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12月20日前,中江将力争将全县已年满60周岁(截止2011年6月30日)及以上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100%登记及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同时按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计发基础养老金;完成部分年满16一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城乡养老保险是一项“零风险”的民生实事,如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或死亡,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退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每年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最低100元、最高1000元10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中央财政给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且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70元的补贴;政府对城乡残疾居民参保根据其残疾等级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每年公布的计息利率计息,且不会发生其他任何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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