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行政资源的撬动力 ——中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探索

德阳日报 2011-07-27 04:27 大字

2010年6月8日下午5时,颜昭海驾驶着旋耕机进入自己的承包地。中江县南华镇五里坡村地处成都平原周边的浅丘地带,颜昭海是此地的普通村民,家境比较贫困,37岁尚未成婚。由于母亲年迈失明需要照顾,他没有像周边的乡亲们一样外出务工,而是留在了家乡。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场巨大的不幸,正悄然接近。

当颜昭海从剧痛中睁开双眼,首先看到亲人们红肿的双眼,然后是病房里雪白的墙壁。紧接着,一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他愣在当场,甚至暂时忘记了剧烈的疼痛:由于意外,他的双腿被旋耕机搅伤,伤情非常严重,必须高位截肢!

见微

今年6月14日,笔者走访了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时,得知了这个情况。颜昭海现在的健康怎么样?他的生活是否重新走入了正轨?一个贫困家庭是怎么解决高额治疗费用的?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对于我们偏远贫困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与民生问题,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在南华镇及五里村干部的陪同下,走访了颜昭海。

坐在轮椅上的颜昭海,已经走出了意外致残的阴影,谈起一年前的灾难时神情平静。关于治疗费用的问题,颜昭海搬起指头给笔者算了个账:第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20000余元;第二,民政部门大病救助5000元;第三,由于中江县委、县政府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从承保的中国人寿处得到赔付60000元。总计85000余元,完全解决了治疗及后期康复的费用问题。

“我从心里感谢各级党委、政府。没有方方面面的帮助,我和我的家庭不可能从这场灾难中挺过来。不要说9万多元治疗费用,连几千元钱也拿不出来。”颜昭海说,“我家很贫困。村上宣传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时,我连100元的保费都为难,还是村主任垫交的。”

镇长杨卫东告诉笔者:南华是纯农业镇,财力薄弱,村上的经费更少。面对颜昭海的类似情况,镇政府、村“两委会”往往想施以援手却心有余力不足。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民生措施,继取消农业税以后,又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即将全面推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基层的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了很大强化。但也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那就是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解决所有的问题,现有的财力仍然无法支撑。

现在水泥公路通到了每一个村,路况较好,但村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摩托车引发的交通意外事故呈大幅上升趋势。教育和引导是一个方面,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意外伤害及救助,却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中江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面前。在公共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用行政资源作杠杆,撬动市场资源,共建多元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中江县委、县政府的新思路。

支点

就颜昭海提到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笔者走访了中江县政府有关部门。

首先听到的,仍然是算账。

中江是丘陵地区农业大县,下辖45个乡镇、760个行政村,人口143万,其中农业人口近115万。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上级政府按照140元/人的标准,每年拨付1000万元专款,用于6万余农村低保人员的补助和救助。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实施数年。这两种保障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基层的救助问题,但仍然有各自的局限。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最高补偿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最高限额,2011年提高到4万元。

但对于颜昭海这类似的特殊情况,两项合计45000元的救助,仍然有很大的不足。而且,对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死亡,这两项措施尚无法解决,部分农村家庭往往会因为主要劳动力的伤残和身故返贫。

民生无小事。如何破解公共资源有限,而农村社会保障需求不断增长的困局?2008年9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函[2008]190号)正式印发。中江县委、县政府从中发现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社会保障体系的新契机。

经过详细考察,在中江县商业保险市场上,中国人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低保费、广覆盖的特点,每份保险只需要100元,即可为全家提供因意外导致的医疗、伤残、身故保障,最高赔付金额7.9万元。而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尚未推出类似的产品。

一个新的思路确立了:以行政资源为杠杆,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支点,撬动起中江县农村多元化社会保障的新格局。

知著

2009年,经过周密的前期准备,中江县政府与中国人寿中江支公司达成一致,由政府引导和支持,面向农村大力宣传,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推广小额人身保险。同时要求中国人寿中江县支公司,必须确保诚信经营和优良服务。

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会”,中国人寿中江支公司及其遍布乡镇的服务网点,各方的配合高效而严谨,中江县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强化。

2009年至2010年期间,中江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共办理赔付10127件。赔案的背后,是10127名群众以及他们的家庭,他们所面临的困境。今年2月25日,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正式启动,并于4月30日全面结束,7.9万余农户投保,覆盖面22%。

“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党委、政府最大的收获就是群众的认同。”中江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具体分析,这项工作有几个特点。

第一,整合社会资源,共建社会保障。执政为民,党委、政府的所有行政资源与公共资源都来源于群众,也应该用于群众。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中,县委、县政府仅仅动用了很少的行政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凝聚、整合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中去,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困难,实现了群众、政府、企业的共赢。对于财力紧张的中江县,在宣传、引导方面的小小付出,却解决了基层的大问题。

第二,实现了风险管理前置,为社会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此前的社会救助机制,限于技术条件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事后救火”。如群众生病,需要先行治疗,然后带上各种凭证票据向有关机构提出救助申请。但在偏远贫困乡村,动辄数千甚至数万的治疗费用,普通群众筹措艰难。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效地改善了这种情况。前面所提到的颜昭海,2010年6月8日遭遇意外,10日中国人寿中江支公司就通过实时赔付系统向救治医院担保垫付6万元赔偿费用,确保了救治不被耽误。可以说,通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中江县已经初步把事后的社会救助转化为事前的制度设计。

第三,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2009年7月13日,回龙镇桥南村村民陈品磊的父亲把一面锦旗送到了镇政府,上书“党委政府勤政为民,小额保险大爱无边”。原来当年6月30日,在广东省英德市打工的陈品磊因为意外身故,事故一经核实,家属就领取到了25000元的赔付。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救助无法解决群众心中的伤痛,却能缓解他们面临的经济上的困境。今年4月30日,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结束的同时,中国人寿中江支公司就已经支付了9例意外身故赔偿157000元,17例医疗赔偿3641.11元。社会救助机制从以前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到今天的有效引导干预,保障范围和力度得到了大幅提升,成为“和谐中江”的一大助力。

第四,建设和谐社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核心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中江县委、县政府真诚希望,有更多的社会力量用自己的方式,参与中江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有秩序、有竞争的良性互动局面。

一切,都是为了共建美好生活。

廖选

>>>作者手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重要转型期,其显著特征是通过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强化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这其中,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基于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先后取消农业税,推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

但中国的基本国情,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各种需求,公共财力还很有限。众人拾柴火焰高,如何通过有限的行政资源,去整合、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来,是现阶段需要积极思考的问题。中江县委、县政府借力市场机制,通过鼓励、宣传、引导,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提升社会保障和补助的范围、力度,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或许有助于我国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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