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救人边拍视频不该被质疑
□秦义德
近日,在旌阳区东湖乡刁桥村,一名年轻女子晕倒在玉米地里,有很多人开车路过此地,有的停车看了一下、不敢靠近,有的直接驾车离开。后来,正在巡逻该村的该村村支书付兴川和民兵连长罗琦发现后,赶紧下车施救,罗琦还拍下视频留证。结果视频被曝光以后,引发了网友的质疑。(5月23日《德阳晚报》)
最近几年,我们一直强调既要见义勇为,还要见义智为,而见义智为在多数情况下,指的就是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免得自己的生命遭遇威胁,或者是自身利益遭受损失。但是现实中真的有人见义智为了,却又被网友质疑,这让人如何是好?
就以这起见义勇为事件为例,网友对救人者的质疑主要有两点:一是两名见义勇为者一人救人,一人拍摄视频,这是在“作秀”;二是被救的女性因为穿着超短裙,当时又衣衫不整,救人者拍摄视频的行为,涉嫌侵犯了被救人的隐私。
这还真是有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既然见义智为是我们所肯定与倡导的,那么两名见义勇为者一人负责救人,一人负责拍摄视频,以避免以后的麻烦和纠纷,这不正是一种见义智为吗?为什么到了一些网友的眼里,就成了作秀呢?被救女性穿着超短裙、衣衫不整不假,但是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是救人重要,还是关心被救者的衣着重要?
相比于这些质疑,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在这名女性不慎晕倒在地之后,已经有好几拨路人经过这里,也发现了这名晕倒在地的女性,但是有人停车看了看,然后上车离开,有人则直接驾车走人,连停留都没有停留,如果不是这两名见义勇为者及时出手相助,后果不堪设想。结果在一些“键盘侠”的眼里,反而成了作秀,成了侵犯别人隐私。
在任何时候,我们对别人的行为评头论足很容易,但是做好自己却很难。如果说对别人的行为进行评论是我们的自由和权利的话,那么这种评论应该以事实为基础,应该以不影响和伤害别人为前提。在缺乏事实的基础之上,仅凭自己的猜测和喜恶就质疑别人作秀、侵犯隐私,只会给真正的见义勇为者带来压力,带来伤害,对于整个社会见义勇为大环境、大氛围的形成,也同样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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