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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国土资源局 罗江县2013-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机构选择公开备案的公告

德阳日报 2012-12-21 03:11 大字

罗国土资公字[2012]02号

为规范土地评估行为,完善土地委托评估机制,罗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备案产生的评估机构承担土地评估业务。现将评估机构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罗江县境内2013-2015年度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宗地评估工作。

二、参选备案人资格要求:

参选备案人须是具备下列条件的评估机构。

1、资质条件: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准B级以上(含准B级)等级资质;

2、注册的土地估价师≥6人;

3、2012年1月-2012年12月在德阳市范围内土地评估额5亿元。

三、参选备案人备案时须提交的文件

1、参选备案人基本情况说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准B级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执业行为年检合格证明以及获得的各种称号、认证;

2、注册的土地估价师简历说明,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缴纳社保凭证;

3、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土地估价业绩清单,附合同协议书;

4、自有办公用房的情况说明,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的不良记录和处罚的相关说明材料;

6、评估方案;

7、服务质量的情况说明;

8、土地评估服务费收取标准报价函。

上述资料,原件在递交备案文件时同时递交,以备审验,审查后退回。

四、备案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备案者,请于2012年12月21日至 2012 年12月27日17时00分,递交2套装订成册的备案文件。

1、备案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7日17时00分,地点为罗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罗江县万安镇雨邨东路1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备案文件,不予受理。

3、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具体宗地评估机构的确定,在已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比选产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罗江县万安镇雨邨东路14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838)3128166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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