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成为全省城乡 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县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四川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目前,全省确定30个县(市、区)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达州市宣汉县入榜。
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意见》明确指出,试点工作实行市县联动试点、共同负责,着力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具体体现、统筹推进六大建设的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形成乡村振兴的整体思路和工作方法。省级财政将根据试点工作实际成效,统筹现有项目资金渠道,对试点单位予以支持。试点工作成效较好的,纳入相关项目资金分配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并优先推荐为全省“三农”工作先进县、全省重大农村改革任务推进示范县;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不予补助;不能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的,取消试点资格。
据达州市委农工委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试点单位确定的前提必须是省级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的县(市、区)。宣汉县自2016年被确定为全省农村改革综合实验区以来,在解决“土地撂荒、基层治理、农民增收、人才匮乏”等改革项目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并走在全市前列。2017年底,宣汉县被评为“全省重大农村改革任务年度推进示范县”。目前,该县已编制完成《宣汉县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即将正式启动该项试点工作。
(本报记者 韩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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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宣汉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