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不慎受伤 聘请律师维权终获赔

达州日报 2021-03-04 09:00 大字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特约记者 吴彤)家住渠县的张某是一个木工,经李某邀约到其从一个装修公司承包的装修工程干木工,工资每日结算。张某工作第三天时,不慎从木架上摔了下来。经紧急送医,张某被诊断为胸椎骨折,后续治疗费及康复费用需要十几万元。事情发生后,经劳动仲裁,认定张某与发包的装修公司之间具有劳动关系。装修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某与装修公司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张某拿到判决书后整日愁眉不展,因为他为了治疗,自己垫付的医疗费就高达12万余元。判决认定他与公司之间无劳动关系的这个结果,无疑让他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经人介绍,张某聘请了律师帮助其维权。律师在了解案情后,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依法申请重新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有关部门于2020年4月16日作出了工伤认定。2020年10月11日,张某收到法院通知,装修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庭审过程中,律师代表张某向法庭提交了有关证据并阐明有关法律依据,最终法院认定工伤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依法驳回了装修公司的诉讼请求。

随后,装修公司又提起上诉,但是经过律师与装修公司负责人积极沟通,向其讲明道理和法律依据后,公司也认为张某被认定的工伤是合法合规的,于2021年2月撤诉,并向张某明确表示,劳动能力鉴定出来以后,将按鉴定结果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律师提醒:务工人员在受到工伤需要维权时,首先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所需的资料。同时要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寻求帮助,了解有关程序,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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