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精准“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达州晚报 2020-05-22 09:58 大字

“经审核,张某同志于2019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按规定,这次不能作为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近期,渠县纪委监委在县委组织部征求相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时这样回复。

近年来,渠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等重要环节,采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乡镇纪委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的工作方式,分层分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在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的过程中,渠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作出准确权威的书面答复。

对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县纪委监委采取五室会审、逐级审阅的工作模式,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以书面形式向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征求意见,汇总审核后上报给责任领导进行逐级逐人审阅。同时,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核把关所联系的乡镇纪委监察室或派驻(出)机构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35份,为1405名党员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否决2人次。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选拔任用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渠县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彭汉说道,“下一步,渠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王爱华 本报记者 张海涵

新闻推荐

渠江四桥建设正加快推进

施工现场本报讯随着疫情形势渐缓,渠县各重点项目建设已全面恢复施工。5月13日,记者在渠江四桥施工现场看到,塔吊旋转、工程...

渠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渠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