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食品横行农村成健康隐形杀手
“六个核桃”被各种山寨。
混淆视听的山寨食品。
□新华社记者 董小红 袁慧晶 何晨阳 李雄鹰
“六个土核桃”“Cole可乐”“康帅傅”……记者近期在四川、广东、宁夏、江西等地调研发现,农村成假货山寨食品的主要销售集散地,在小超市、小卖部、集市等地方,山寨食品泛滥。有的山寨食品在农村卖得不错,有的甚至销售火爆,而不少农村孩子长期食用山寨食品。由于山寨食品在质量上难以有保障,已经成为危害村民健康的“隐形杀手”,整治农村山寨食品已经刻不容缓。
“六个核桃”变“六个土核桃”
“六个核桃”比较知名,然而,在一些农村地区,“六个土核桃”竟然也很走俏。
近日,四川渠县工商质监局查获了一起山寨“六个核桃”的案件。在渠县一个乡间仓库里,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了569件“六个土核桃”饮品。“六个土核桃”包装与知名饮料“六个核桃”相比,除多了个“土”字,其他颜色、字体、图案近乎一致。经查,当事人共购进1000件“六个土核桃”进行销售,截至被查获时已销售431件。
在四川东部某市的一栋居民楼下小超市,一批“六个纯核桃”饮料在公然售卖,销售人员宣传,“这是‘六个核桃’的升级版,口味更好喝。”而前来购买的村民也没有发现其中异样,不少村民都以为自己购买的是“六个核桃”饮料。
“小娃娃一直喜欢喝这个饮料,我们经常在这里买,没觉得有啥不同呢。”刚买了一瓶“六个纯核桃”的村民李奶奶说。
在宁夏中部某县的一条商业街上,记者走进一家名为“海捞汇时尚自助火锅”的火锅店,一眼望去,店内满满两货架均摆放着“芬达”“农夫山泉茶π”“可口可乐”“汇源果汁”等饮料。
走近才发现,货架上除了“非常可乐”是正版以外,其他品种的饮料全部是在外观包装、图案设计上高度仿照、抄袭大品牌的疑似“山寨”货:“茶π”变 “果π”,“CocaCola可口可乐”变“Cole可乐”……粗看之下与“正版”别无二致,但仔细观察则能看出,虽然这些饮料和大牌使用了极其相似的元素和风格,但图案都较为粗糙。
在西部某省一乡村电商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店里一种与红牛饮料很相似的 “维生素饮料”和红牛饮料摆在一起售卖,且价格均为6元,两种商品在饮料罐材质、印刷上都非常相似。商店女老板告诉记者,这两种“红牛”都是真的。见记者拿着手机对着疑似山寨的“红牛”进行拍照,女店主又改口说:“不知道这个是不是真的,这个是朋友放在我这售卖的,不是从外边进的货。”
商贩“打游击”调查取证难
一些山寨副食品、饮料的商标和正品品牌的商标稍微有一点点差距,而包装基本一样,不仔细看很容易混淆。一些店家也常常故意混淆宣传,常常把山寨食品当作正品卖高价。
金科是湖南省桑植县康师傅代销人员,他告诉记者,他们经常遇到山寨产品,例如橘片爽,一些山寨品牌做得十分逼真,外观包装几乎一模一样,很难发现其中的端倪,有一款橘片爽,在外观包装上,仅仅只是包装盒子上一个人物头像上多了一双眼睛,其他的跟正品一模一样。
“虽然知道是山寨的,但是我们也没办法。他们有自己的名字,只是稍微不一样,也有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不好定位为山寨,只是模仿,很难界定为抄袭。”金科说。
“山寨商品进入农村市场的方式,往往是通过周边县城或集镇上的批发商超。供货商送货上门到此类批发商超,导致执法部门查找山寨商品的源头十分困难。这些山寨货的进价可能只比正品便宜一两元钱,有的商超店主抱着‘不要白不要’的心态进货。”江西一位工商质监系统执法人员透露,此类情况通常只能按照侵权来处罚经营户,罚金为所售商品进价的3-5倍,这样的罚款往往过低,不足以达到惩戒效果。
四川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说,不少山寨食品是趁农村赶集时售卖,主要是一些流动小商贩,都是一次性买卖,卖了就换下一个乡镇,要追踪调查取证非常困难。
村民成售假者眼里“软柿子”
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农村山寨食品泛滥由来已久,在一些地方甚至见怪不怪,不少售假制假者毫无顾忌,有恃无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说,山寨食品之所以能堂而皇之进入农村市场,一是成本低、利润高;二是监管触角鲜有触及,存在监管不力问题;三是偏远乡村农民鉴别识假能力有限;四是有些人明知道是山寨食品,但图便宜仍然购买。
“我们卖了几年了,也没出个事,而且村民们还喜欢喝这个饮料,怕什么呢!”在四川达州查处山寨食品过程中,当地一名山寨食品经营者仍然不知悔改。
“现在,农村村民对山寨食品还缺乏辨别能力,深受其害而不自知。”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查获“六个核桃”山寨食品时,正当执法人员准备将仿冒饮品运走封存时,自称货主“朋友”“邻里”的一群人围了过来。“这个有厂名厂址,又不是三无产品”“老板也是才进的货,你们这样没收了,老板要亏惨”“这个我喝过,没得问题”,七嘴八舌提出质疑,企图混淆视听,一时之间,双方僵持不下。与此同时,周边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也越来越多,不少群众甚至还指责执法者。而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出现,给现场执法带来不小的困难。
“反正喝了又不死人,我们娃娃平时经常喝,也没出现问题。”四川一位村民对记者说,他们村的娃娃都喜欢喝这些山寨饮料,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记者了解到,对于属于食品类的山寨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中也存在困难。“因为现有法规缺乏操作细则,在基层落实比较难,一般在没有造成危害人身安全的严重后果情况下,执法部门不会主动进行产品质量检测。而且,由于农村经营者的承受能力有限,市场监管部门存在 ‘立案后难以结案’的风险。”江西一位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坦言。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业内声音
农村不能成为“山寨食品”藏身地
业内人士称,目前“山寨食品”幕后操纵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仿冒一些品牌商标;一类是打擦边球抢注一些产品商标去生产傍名牌的产品,更有甚者,有的企业直接将这些商标授权给其他企业生产,自己收取一些授权费。这些山寨产品不仅让消费者混淆、上当受骗,也让不少被山寨的厂家蒙受损失,这几年知名品牌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上的投入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在递增,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
现在的问题是,众多企业在如何界定这些“山寨食品”是否侵权问题上还是遇到了困难。目前,很多商品在商标、装潢上模仿一些知名品牌,但界定是否触犯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却陷入困境。在面对山寨食品时,甚至市场监管部门也束手无策。事实上,一个商标是否侵权,要看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要件,比如是否相似或雷同,是否是同类经营者。但是目前这种现象广泛性很强,有的存在侵权,有的不存在侵权,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一个注册下来的商标,和所“傍”的商标差别很大,并且被“傍”的商标也不是驰名商标,两者不是同类经营者,就很难构成商标侵权。
山寨食品在国内已存在多年,特别在中低端消费市场占有很大比例。这其中有经过商标注册的合法产品、也有仿冒名牌生产出的不合格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俨然已成为食品消费市场的严重安全隐患,究其根源还在于缺乏有力防范和长效的监管机制。从企业角度来看,应该完善自己的销售系统,不让其他山寨品牌钻空子,如品牌企业可以通过增加产品的周转率来抵制山寨品牌;从政府监管角度来讲,相关法律制度应该放宽山寨品牌涉嫌模仿正牌的定性尺度,以增加对山寨品牌的打击力度,虽说目前在这点上已经获得有关方面的认可,但具体执行尚需加速推进。
泛滥成灾的 “山寨食品”,是对知识产权赤裸裸的侵犯。山寨食品不仅在安全质量上难有保障,利用仿真度极高的商标,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同时也会带来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这对消费者健康和行业发展都是不利的。一方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明确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这种不正当竞争表面上是仿冒商品,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有关经营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山寨和造假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即便是通过了商标注册的山寨食品,也是披上了合法外衣企图利用他人的品牌效应混淆概念的不当得利行为,如果再有虚夸产品事实,含有非法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那无疑是彻头彻尾的造假犯罪。
据《中国质量报》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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