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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 婚该如何“离”? 律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达州晚报 2016-03-08 18:59 大字

[摘要]律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媒人介绍后,我们便住在了一起,如今女儿都3岁多了,我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像我们这种婚姻究竟该如何‘离\’呢?”昨日,渠县龙凤乡杨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咨询。

杨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1月,经人介绍,他认识了达川区金檀乡的唐某某,双方见过几面后便生活在一起,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办理结婚证。2012年12月8日,唐某某生下女儿,现已经3岁多,一直由他父母暂为抚养。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导致两人无法继续生活。从2014年5月至今,两人分居已快两年,唐某某没有主动打过电话关心孩子,逢年过节也未曾给孩子打过电话。杨先生说,唐某某是一个不负责的母亲,孩子从未享受过母爱。

杨先生说,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他曾多次与唐某某沟通,唐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如今,女儿已经3岁多了,马上就要上幼儿园,无奈,他打算离婚,并提出以下要求:1、女方每月给孩子一定的生活费、学杂费或抚养费,且每月必须按时支付。如果因为女方逾期未支付费用,应该承担起由此带来的所有后果及费用。2、男女双方断绝这种事实婚姻的夫妻关系,之后发生的一切事宜都各自负责。3、如果孩子有重大疾病事故,男女双方都得承担相关费用。4、男女双方自签订此协议后,勿打扰对方及家人的生活和工作。

杨先生希望记者帮他咨询一下,像他们这种情况该如何离婚,他的这些“想法”该如何主张?如果女方不到场,又该如何解决?

随后,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像杨先生这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杨先生可以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女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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