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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进口假体报账成难题 相关部门:不属报销范围

达州晚报 2016-01-05 19:07 大字

[摘要]相关部门:不属报销范围

咬牙选择进口假体

报账时得知无法报

据方先生介绍,他是渠县安北乡人,由于患上了强直性脊柱炎,导致髋关节坏死,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为此,他于2015年7月到成都某医院治疗,做了髋关节置换手术。当时医生向他介绍了国产髋关节假体和进口假体,表示两者的差别主要是使用年限,考虑到自身才30多岁,如果使用国产假体可能过不了几年又得换,就咬牙选择了更贵的进口假体,住院费用总共花去了近6万元。

出院回家后,方先生拿着住院的相关资料到当地申请新农合报账,可几个月后费用结算下来,他发现近6万元医疗费仅仅报销了不到1.5万元,自己得拿3.5万元,这对本就是三级残疾的他来说,实在是很大的负担。他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才发现自己的进口假体完全不能报销,只有国产假体才在报销范围内。因为自身实在负担不了,他想知道能否将进口假体当成国产假体来对待,尽量多报一部分。

市卫计委:

不属报销范围

记者为此联系到市卫计委。基护科工作人员告知,按照我国新农合的相关政策,除非特殊疾病部分用药,大部分进口药品和材料都不在报账范围内,方先生使用的进口假体就不属于报销范围内的材料,所以无法报账。因为新农合报账时会要求住院详细资料,在真实有效的情况下才会通过审核,所以方先生想要将进口假体当国产假体对待以便报账的想法无法实现。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讲,在涉及到使用比较昂贵的药品或是材料时,医生大多会向患者讲明其是否在报账范围内,而患者在遇到这些药品或是材料时,最好也提前问清楚情况,以免事后才发现无法报账。

(本报记者 杨航)

近日,渠县市民方先生致电本报热线2382258求助称,他入院安装了一个髋关节假体,回家后报账时,却被告知几万元的假体钱不能报,得由他自己承担,这对生活并不富裕的方先生来说,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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