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闲置6年多 承包人在外地 怎样签订合同才万无一失?
[摘要]怎样签订合同才万无一失?
“我们村有一个闲置厂房,已经空了六年多了,我想租赁过来搞菌种栽培,而原承包人在外地打工,我可以与其父亲签订合同吗,将来会不会有麻烦?”昨日,家住渠县流溪乡祥兴村2组的村民何强满腹疑虑地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事件缘由
据何强介绍,在七八年前,该村有一位村民承包了同村村民的土地,修建了一座厂房开塑料厂,经营了两年后,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亏损还欠了一笔外债,承包者只好外出打工。一晃6年过去了,厂房一直闲置。
最近,他想把厂房租过来栽种平菇,可原承包者怎么也联系不上,他想与其父亲签订合同(其父亲同意)不知可不可以?“一旦投资创业,资金、规模均较大,我十分谨慎!”何强说,他想请教一下,怎样签订合同才会避免日后的“麻烦”,需不需要找村干部参与见证呢?
帮办打探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何先生如果需要租赁该闲置厂房,应当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进行约定。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即为出租人;出租人原则上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收益权的人也可作为出租人。
因此,如果出租人系之前的承包者,则何先生应当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何先生如果想要与其父亲签订合同,其必须取得承包者的委托授权,最好是有书面授权,以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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