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公路集资款已缴清 七年之后被追缴为哪般?

达州晚报 2014-07-21 14:15 大字

“当年硬化村道公路时,我家按村上要求缴清了全部集资款,没想到事隔7年之后,村上又要追缴公路集资款。为了能收到钱,村干部竟砍我家林地树木冲抵……”近日,家住通川区檬双乡3村2组村民文华国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反映。

村民反映 七年后被追缴集资款

据文华国介绍,他家户籍上有他与老伴及一儿一女4个人,儿子虽结婚生子,但儿媳妇是渠县某事业单位职工,儿媳妇和孙子的户籍均没有迁在本村。2007年,村里计划把村道硬化成水泥路,人平集资500元。当时,村干部给他家算的4个半人,其中他和哥哥各承担了年迈母亲的一半集资款,儿媳妇和孙子不在此列,因此他向村委会收费员共缴了2250元公路集资款。

然而,前不久,当地村干部给他打电话,称他家还差公路集资款500元,儿媳妇和孙子的各占半份,当时就把他搞糊涂了,他加以拒绝。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村干部在近日把他家林地的树木砍掉后,卖钱冲抵公路集资款。

村委会

补征集资款事出有因

16日,记者联系了通川区檬双乡3村村委会。该村村支书卿其友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村委会通过召开全体社员讨论大会决定,凡是村道沿线有遮盖物的地方均要清理砍出,这项工作涉及到全村近70户村民。同时,在清理之前,村民组长向当事人打过电话并征得其同意。因此,不存在为了收取公路集资款,村干部私自砍树卖钱冲抵集资款的情况。

至于补征当事人家庭公路集资款一事,卿书记对此作了详解。他称,2007年在硬化村道公路时,他们村委会召开了3天社员代表大会,并讨论了集资对象和集资标准。其规定分别是:有土地和户籍的村民收100%,即500元;没有户口有土地的收80%,即400元;有户口没有土地的收50%,即250元;没上户的新生儿收50%,即250元;凡是结了婚的配偶户籍迁没迁到村上收50%,即250元。

当时村上要求文华国家缴纳4个半人集资款,是不清楚其儿子已经结婚生子一事,事后有村民向村委会举报,他们才调查了解此事。同时,像当事人家这种情况,他们全村共清理出来63人,目前已有61人进行了补缴,唯独文华国家一直拖着不缴。

最后,卿书记表示,该村共600多人,村道全长近8公里,村民共集资33万多元,实际硬化了5.7公里,还剩2公里多没有硬化,目前已经投资了110多万元,而起初交通部门只认定了2.1公里村道,补助了21万元,所差缺口大部分是村委会向上面争取项目资金填补的,目前,还有几万元余款没有支付。为了全村的公益事业,因此,卿书记希望当事人能尽快缴纳公路集资款。(本报记者 罗丁山)

新闻推荐

高温少雨 四千多头猪“喊渴” 政府派洒水车送水救急

政府派洒水车送水救急

渠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渠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