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听“诉” “讼”无踪 ——仁和区22个无诉讼社区从何而来
5年前,仁和区人民法院大田法庭“无讼社区”试点工作启动;5年后,仅有3人的大田法庭在大田镇打造出22个“无讼社区”,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的和谐局面,形成了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有机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同承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仁和区组建了有1200多名志愿者的联合调解队伍。
□冯明 胡良川 本报记者 黄国琴 文/图
3月11日,星期二,仁和区大田法庭庭长梁炳洪起了个大早,赶往大龙潭乡调解两件纠纷。
路上,梁炳洪的手机不停响起。梁炳洪把车停在路边。
梁庭长啊,我是片那立的村民,你们今天在院里面吧?”
没有,我今天到大龙潭巡回开庭。你有什么事情啊?”
我和村上两户人家因为土地发生了点矛盾。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来帮我调解一下。”
“你们村组的干部知道情况不?”
约定近期将前往片那立现场调解后,梁炳洪挂断了电话,继续开车前往大龙潭。
路上,梁炳洪向记者解释到:“每个星期二大都在院里集中接待,村民都晓得。开展“无讼社区”工作后,我们给村民发了便民服务卡,上面印得有我的联系电话,村民有事可直接找我。”
2009年,仁和区法院在大田法庭开展“无讼社区”工作试点,法庭连续五年实现案件数量下降,目前,已打造出22个“无讼社区”。“无讼社区”创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同时形成了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有机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同承担的纠纷化解机制。
庭内到庭外 走近群众化纠纷
10时20分,梁炳洪处理完迤资村一起纠纷,便匆匆往大龙潭乡政府赶去。他还要处理一名小学生在校期间受伤案件的纠纷。
乡政府办公室门口,大龙潭乡乡长、乡综治办主任、校方代表和家长早已等候在一边了。梁炳洪迅速打开记录本,询问事件的详细经过。
小马是大龙潭乡一小学的学生,去年12月学校开运动会,小马在跳高时将右手摔伤,随后被校方送到医院治疗。住院一星期,花了7千元。今年6月,小马还将再次手术取掉手臂中的钢针。小马家庭困难,家长担心后续费用出不起,希望由学校承担起全部责任和治疗费用。
“你们先回去把娃娃住院期间的发票复印好,再找医生。”梁炳洪了解情况后,为当事双方详细地分析了的过程,解释了各项法律规定,同时给家长提出了建议。
“我以为会让我们去法院调解,没想到法官亲自来给我们调解,”小马的母亲段大姐说,“虽然没有完全达成协议,但梁庭长给我们的建议不错,下次调解的时候我们就有准备了。”
14时,调解告一段落,梁炳洪匆忙赶去吃了午饭。他说:“我们的工作重点从法庭内放到法庭外后,下午3点吃午饭是常事。”
大田法庭管辖大田镇、平地镇、大龙潭和啊喇乡四个乡镇的相关案件。梁炳洪粗略估算,一年中,他至少有两百天在各个乡镇做调解。
在梁炳洪看来,“无讼社区”建设让法官从庭内走到庭外,和群众直接面对面,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和诉前,逐步形成止讼、化讼、少讼乃至部分乡镇实现“无讼”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2008年,大田法庭的民事诉讼案件有118件,2009年为75件,2010年为68件,2011年为48件,2012年为46件,到2013年只有40件,诉讼率逐年下降,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仁和区将在大龙潭乡和啊喇乡建设“无讼乡镇”。
诉前调解 “事后灭火”变“源头化解”
这几天,大田镇银鹿村村民老刘在地中忙碌的打理自家种的石榴。“这块地以前是我哥哥的,我哥哥现在种的地是我家原来的。”
老刘说,十多年前,父母将家中的土地平分给了他和哥哥,两人随后外出打工。2013年,两家人回到大田准备种石榴,他和哥哥发生了矛盾。哥哥认为分家时,父母偏心多给老刘分了地,兄弟俩闹得不可开交,一度要到法院打官司。镇上、村里的工作人员调解无果后,两人最后找到了梁炳洪。
梁炳洪和法庭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后,认为土地分配没有问题,但老刘的哥哥却不认同。梁炳洪细想解决办法,最后找到老刘,提议让他和哥哥换着种土地,老刘一听同意了。
老刘说,一开始,哥俩闹得凶,他以为要上法庭打官司才能解决,没想到问题就这样化解了。他说:“为了量地,法庭的人忙了一下午,每块地都去仔细量了,裁决得规规逸逸的,水都没喝一口。”
现在,老刘没事时,就会到大田法庭找梁炳洪拉家常。
在“无讼社区”建设中,仁和区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诉前调解机制,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简单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先到社区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庭出面进行调解。如果最后仍然没能解决问题,则由法庭立案审理。
对已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适宜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可暂缓立案,将案件交由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或司法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如果有需要,法院提供帮助,必要时介入诉前调解。
在梁炳洪看来,通过诉前调解,既可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也可以节约司法成本,还能修复双方的关系,一举三得。
授人以“渔” 调解人员修内在
大田法庭仅有3名工作人员3人如何实现22个无讼社区呢?
李荣昌是银鹿村村支书,也是村里的调解员。他说:“村民一有麻烦事都会找我,有时候半夜两三点还有村民打电话来,让我去劝架”。在大田镇,像李荣昌这样的村组干部担当着“法官”的角色,走进群众家中调解纠纷。
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3月,仁和区部分乡镇召开乡、村、组“三干”会议的时间,大多时候,梁炳洪会作为特邀嘉宾列席,但他不是来开会的,而是来给在座村组干部授课。相邻通行、相邻用水、土地、赡养、离婚……每次出席,梁炳洪都会以各镇存在的典型纠纷为例,进行法律方面讲解,传授调解“秘籍”。
梁炳洪说:“每一个村组干部,都是调解员。开课讲解,主要是让社区干部学会怎样解决在土地纠纷、家庭矛盾、赡养问题等常见民事纠纷,尽量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家门口解决问题”。
除了在“三干”会议期间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大田法庭还定期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法庭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采取旁听法庭庭审、观摩法庭调解工作、法官现场与人民调解员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
同时,仁和区法院在全区100个社区设立了社区法官便民工作室,法官直接进入社区化解纠纷,每个月,派驻法官都按时进社区工作。法官进社区的同时,为各个村社干部进一步补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整体推进 强化多方联创
“‘无讼社区\’的创建,更加需要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由对乡镇全面覆盖的司法所具体实施,公安、法院、财政及乡镇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系。这样才能解决基层法庭分片设置、人力不足,缺乏有效抓手的矛盾。”仁和区法院院长许朝晖表示。
在“无讼社区”建设中,仁和区从“就案审理”向“源头治理”转变,通过法官的工作将社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等设置完善的基层组织协调并联起来,发挥化解纠纷的“1+N”整合功能,整合各方面力量,把村民日常生活中的纠纷矛盾消解在村社,尽量减少诉讼甚至无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联合各部门力量的同时,2010年,仁和区法院建立了涵盖全区各乡镇、部门、村社的调解志愿者人才库,将全区范围内各行各业的1200多名志愿者联合起来,加入调解队伍,弥补人力不足问题。
许朝晖说,仁和区正在探索建立“以案定补”制度。对于受邀请或被委托参与调解的行政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每成功调解一起案件,视案情给予100-300元的补助,提高司法外力量参与“无讼社区”建设,大力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无讼社区\’建设,形成了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有机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同承担的纠纷化解机制。”许朝晖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搞好沟通协调,把“无讼社区”建设纳入乡镇综治目标考核范围,对“无讼社区”建设情况进行通报考评,一旦成熟,将向全区推广,提高“无讼”建设的层次和成效。
相关链接:
大田法庭“五心”调解法:不管纠纷大小,“热心”调解工作,及时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诚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公心”对待纠纷双方当事人,“细心”做好双方工作,“耐心”化解纠纷。
“三沉式”社区法官:沉下心,用心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事情上;沉下身,投身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一线去;沉下力,致力于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息讼中。
新闻推荐
□邢立丹本报记者王南桢特约通讯员张丹“如果不是政府实施人饮工程项目,我们这段时间就只有挑水吃了。”日前,仁和区大龙潭乡拉鲊村那罗一组的张学忠打开家里的水龙头,看着水哗哗地流淌...
渠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渠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