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照进生命 ——市救助站创建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工作记
□本报记者 张荣裴
3月13日晚上,市救助站内来了一位17岁左右的小伙子寻求救助,正在值班的林义涛核实情况后,熟练地为小伙子办理了登记手续,10余分钟后,小伙子住进了救助站。
小伙子是机电学院的毕业生,不慎丢失了钱包,无奈之下只好来到救助站寻求帮助。和这位学生一样,许多一时陷入“身无分文”处境的人在市救助站度过了也许是人生中最困难的日子。2011年来,围绕创建“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的目标,市救助站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程序,提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为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了更好的帮助和服务。
贴心服务暖人心
2011年6月,攀枝花市救助站新站落成投入使用,站内阅览活动室、健身康复室、未成年人教室、多功能室等一应俱全。在这里,受助对象能享有救助、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
对站内受助人员,救助站根据受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管理,未成年人和特殊病人有专人负责,提供各类日常生活照料。对具有自行返乡能力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将提供乘车凭证及途中生活费;对需要护送返乡或协作离站的,核实相关信息后,工作人员将护送其返乡。
“为民服务好品质,助我寻亲暖人心”这是挂在市救助站办公室墙上、受助人员亲属所送锦旗的内容,语言虽朴实,但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受助者的感激之情。
故事追溯到去年10月26日。当天,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例行街面劝导工作时,在临江路口发现了一名头发凌乱、穿着脏破、神情疲惫的老人,经老人同意,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其带回站内并帮助其清洁卫生,换上干净衣服。救助站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得知老人是达州市渠县人,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后,家中的亲人来到站内接回了老人。为表感谢,老人的侄子从渠县寄来了这面锦旗。
文明创建促和谐
在救助接待处,鲜红的“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牌子尤其醒目,微笑多一些,态度好一些,办事快一些……这些就是对示范窗口的基本要求。“设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旨在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其改进工作方法、改善服务质量。”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市救助站不断加强职工教育,坚持24小时接待制,咨询求助首问负责制、入站、出站限时办结制和办理全程监督制。
市救助站将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切实落实行风责任制。以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发放问卷调查、听取被救助人员意见等形式,认真查找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同时,还向社会公开救助管理法规政策、救助程序、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及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箱”等,接受社会各界和求助人员监督与投诉。受助人员满意率达98%以上,未发生救助不作为和行政投诉案例。该站先后获得东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和攀枝花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在文明救助单位创建中,市救助站还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协作开展心理辅导服务,为站内受助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服务。同时,与援助少年儿童志愿者协会达成志愿服务协议,在救助站设立志愿服务基地,志愿者为受助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法制知识、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替代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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