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酿事故 以身试法获刑罚

达州新报 2020-09-11 00:39 大字

“我真的是太后悔了,不应该有侥幸心理,喝了酒还开车,现在真想买后悔药吃。我错了,对不起受害者!我保证从今以后绝不再醉酒,绝不再酒后驾车,绝不再犯……"达川区的的王某某忍不住敲打自己的头部,向身边的民警说道。明知喝酒不能开车,却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结果终酿车祸获刑。

酒驾酿事故

今年7月9日晚,王某某在西外某餐厅和朋友晚餐时好酒贪杯,在喝酒后还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去ktv唱歌,当行驶至达川区三里坪某路口时,王某某一边打电话一边急速行驶,结果追尾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电瓶车,造成两人严重受伤、两车和围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通部门鉴定,王某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人王某某也如实向交警陈述,他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酒,喝了几瓶啤酒一些白酒,觉得没什么大问题,就开车一起去唱歌,没想到会发生严重的事故。

担责获刑罚

案发后,王某某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交警部门根据相关证据认为王某某属于饮酒驾驶且造成事故,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依照有关程序将该案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严重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对社会社会危害程度、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等可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事故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带来严重的损害。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请广大司机朋友们一定树立安全意识,拒绝酒后驾车,从我做起。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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