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达州火车站及周边地区 环境秩序监督管理的通告
〔2018〕1号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达州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具体范围包括: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的巴渠西路、金山顺街、铁中路、朝阳西路(火车站广场至金山路口)、金山北路(朝阳西路口至巴渠西路口)、西河路(朝阳西路口至钢花宾馆)。
二、重点整治在达州火车站及周边地区从事下列违法行为:
(一)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盗窃、破坏、损毁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
(三)倒卖火车票,叫卖车票、发票等票证的行为;
(四)社会车辆非法营运或者喊客、揽客、拉客,出租车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管理下车揽客或违规“组合拉客”、拒载、甩客、“宰客”等违反交通营运秩序的行为;
(五)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乱张贴、乱喷涂、乱刻划、乱悬挂、乱散发各类“牛皮癣”广告,乱摆摊点、乱吐乱扔、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行为;
(七)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馆经营和站街拉客、揽客、诱客住店的行为;
(八)其他扰乱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环境秩序的行为。
三、市民群众要自觉维护达州火车站站车秩序,自觉排队购票,依次进站乘车,不得插队购票进站、翻越栏杆、硬闯安检。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达州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环境秩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举报、投诉电话:公安局:110;
城管:12319;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12328。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车务段
重庆铁路公安处达州车站派出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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