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怀抱正义的温情蔷薇

四川法制报 2016-06-15 23:40 大字

苟渠(中)向当事人作判后释疑——记2015年度“达州市十大法治人物”、通川法院北外法庭庭长苟渠

李江蒲莉本报记者谭别林文/图

人物小档

苟渠,中共党员,现任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北外人民法庭庭长。在北外人民法庭工作十余年来,审理案件1400余件,结案率达99%以上,调解、撤诉率达85%以上,息诉服判率达97%以上,辖区内连续数年无恶性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自任现职以来,北外人民法庭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省先进人民法庭、省人民法庭先进集体、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优秀人民法庭、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个人曾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通川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不断促进法官与百姓之间朴素的心理认同……”在工作日志的首页,通川法院北外法庭庭长苟渠深有感触地写道。

苟渠口才出众,凡事循序善诱、娓娓道来,令人如沐春风、心悦诚服;她活力四射,工作时劲头十足、热情满满,不知疲倦;她温情在胸,将法与情有机融合,为当事人送去贴心的关爱;她能力突出,所审案件“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被当地群众誉为“为民服务的和谐使者”……参加工作20余年来,苟渠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坚持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在所审理的1400余件案件中,结案率达99%以上,调解、撤诉率达85%以上,息诉服判率达97%以上,辖区内连续数年无恶性案件,实现了上诉率零、上访率零、投诉率零的“三个零”。

倾力调解

真心为群众排难解纷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苟渠在辖区内积极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出了“五项调解制度”,即特邀调解员制度、协议确认制度、委托调解制度、引导诉讼制度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总结出“调解工作八法”,即心理诊治、情理并重、扶正祛邪、案例诱导、友情解怨、冷热处理、亲友协助以及逆向求助等。

在苟渠看来,信任是调解的基础,只有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更好地主持调解,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为此,在工作中,她凭借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腻,注重从思想情感上与当事人沟通,总是耐心听完当事人的陈述,然后再聊聊家常,拉近和当事人的距离,获取他们的信任。同时,她还把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并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时时提起,使当事人意识到法官非常重视他们所说的话,从而更加信任法官。与此同时,她还注重为各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促使当事人互相了解、互相理解、互相谅解,最终化解积怨,实现调解结案,案结事了。“我要离婚,我再也受不了了,你看,这就是被他打的!”2009年3月的一天,北外镇居民罗某某捂着淤青的左眼来到北外法庭,第二次起诉离婚。几个月前,苟渠曾为罗某某和其丈夫欧某某调解过一次,当时,欧某某表示再也不动手打人了。“他老是疑神疑鬼,我跟其他男人说句话,他就不舒服,当着大家的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打,我已经被他打伤心了。”罗某某表示这次非离不可。在开庭审理中,欧某某提出要离可以,但罗某某必须走“净人”,房子和财产都“莫想要”,对此,罗某某坚决不同意。后经苟渠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房子的权属变更给孩子。但是,欧某某又提出,罗某某得把曾经向自己母亲借的几千元钱还了,这笔借款没有任何借据,双方再次发生分歧。

庭审结束后,欧某某喊来80多岁的老母亲,和罗某某进行撕扯。僵持了近半个小时后,眼看欧母体力不支,苟渠急忙把她搀扶至办公室,并沏上茶水。“老人家,你这样做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你媳妇确实借了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到法庭起诉她……”一番平心静气的交流,赢得了欧母的信任,最终点头表示“不再找儿媳闹了”。紧接着,苟渠等人又把欧某某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打人本来就不对,你还把自己的母亲喊来,她年纪那么大了,要是一激动,出点什么事情,怎么得了,有你这么自私的儿子吗?”一席话说得欧某某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几天后,欧某某与罗某某在法庭调解下签订了离婚协议。

全力帮扶

让群众感受法律温暖

2008年,北外镇插旗山村村民张某某受雇到山上伐树,不幸被砸断腰椎,高位瘫痪。受理案件后,苟渠要求被告雇佣方先行垫付张某某的医疗费。考虑到被告家境也不富裕,赔偿款项需分期支付,苟渠便与当地政府多次进行沟通,帮张某某办理了低保,申请了困难救济。与此同时,积极向上级法院为张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最终获得救助款项5000元。此外,苟渠还积极动员法庭的同事,多次为张某某家捐赠衣物、钱款。

2009年4月,盘石乡80多岁高龄的魏大爷将两个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告上法庭。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苟渠向法院领导进行请示,免除了其诉讼费。随后,苟渠组织全庭干警到老人家去做其儿子的思想工作,严肃指出赡养老人是他们不可推脱的义务。“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如果到时候你们的子女这样对待你们,你们心里会是怎样一种滋味?”一番话,说得老人的两个儿子满面羞愧。最终,魏大爷的两个儿子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均表示愿意赡养父亲,并每月按时给予生活物资和钱款。事后,魏大爷紧紧握住苟渠的手,感动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多年来,北外法庭“全面、实心”惠民利民,让群众在感受法律公正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仅2015年,该法庭就实现诉讼费减免38500余元,有效缓解了部分当事人打不起官司的困境。此外,该法庭在辖区32个自然村和8个社区建有村社法庭和司法便民工作室,通过开展法官与便民工作室、司法巡逻员结对帮扶认亲活动,使每个自然村、每个社区的司法便民工作室都有法官帮扶、法律指导、诉讼指引。

创新方法

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北外镇李家渡村村民穆某,丈夫瘫痪长达7年,自己带着3个孩子生活极其艰难,而丈夫也不愿再拖累穆某,同意与其协议离婚。但如何和瘫痪的丈夫同去10公里外的北外法庭提出诉讼,这可愁坏了穆某。当得知北外法庭巡回受案点在村中设立后,穆某便通过司法联络员把法庭办案人员约到自己家中,当日就即时办理了立案手续。“在家门口就把手续办了,省了路费和时间,北外法庭为我们想得真周到啊!”穆某感慨道。

北外法庭辖区多为山区地带,交通极不便利,偏远农民要上法庭“打一次官司”,远的要步行好几个小时,坐车也要来回花掉几十元的路费。为解决这种现状,苟渠通过设点建站搭建“便民诉讼网络”,并在离法庭驻地较远的磐石乡政府设立巡回办案点,将每月9日确定为“法庭巡回办案日”。同时,又在每个村设立巡回受案点,确立司法联络员32名,在辖区内形成了以法庭为中心的“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巡回受案点集中受理各村有关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问题的民事案件;司法联络员则从事接待当事人、预约立案、受托调解等工作,同时充当协调员。通过“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体系,搭建起联动调解的诉讼便民绿色通道。

与此同时,在诉讼中,苟渠改变了过去“坐庭办案”的传统作法,大力推行“两化一公开”制度,把从立案到审判、审判到执行的每个环节浓缩到一起,以简单明晰的方式向群众进行公开,使诉讼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还推出了“法庭便民联系卡”制度,将法庭服务承诺,法庭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极大方便了群众来诉来访,深受群众的赞扬。

此外,对确需诉讼解决纠纷而本人又确实无法到庭的当事人,苟渠采取邮寄、通讯等快捷方式先予立案,并电话预约开庭时间;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的特点,提出了三个“预约”,即送达预约、调解预约、开庭预约,扩大了受案范围;对一些当事人存在老年体弱、病残等特殊情况的案件,则采取“优先立案、便民审理、及时执行”的应对举措。

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苟渠确立了便捷快速调解运行机制,在工作中,首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分流快速调解,让当事人真切体会到法院审判的公正高效。近年来,北外法庭采取速裁机制,在5日内便结案20余件,保证了调解工作的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汗水凝成荣誉,荣誉见证付出。苟渠曾获得通川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达州市“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今年3月,苟渠又被评为2015年度“达州市十大法治人物”。“通过办理案件,我深深体会到,赡养纠纷还会有亲情,离婚纠纷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朋友纠纷还会有友情。对一名法官而言,即使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一样要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正是因为有了一颗能够体味人间真情的大爱之心,苟渠人生才显得如此的鲜活而明媚。胸怀大爱,就是在人性的荒漠里,种上蔷薇,等待春天。而苟渠,无疑就是那株笑对人生风雨的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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