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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积分突然清零 达城商场“串串族”浮出水面

达州晚报 2013-12-23 14:52 大字

达州市大型商场一年内,尤其是国庆节或圣诞节等,都会有几次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比如“消费满300元送300元礼金券”等,而一些消费者又不愿意要礼金券,于是商场“串串族”就适时出现。记者调查发现,在达城新世纪商场,像这种“串串”差不多有近百个。

临近年末,达城多家商场开始进行年终积分返利活动。市民廖女士19日下午拿着摩尔百货的VIP积分卡到商场客服中心兑换时,却被告知卡上10万多积分异常已被清零。“凭什么判断我的积分异常?10万多的积分应该返4000多元的商场抵用券,怎么能单方面清零呢?”对于廖女士的质疑,商场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廖女士不能提供之前购买的所有商品和收银小票,只能清零。”

积分清零

除非提供所有小票

19日下午2时许,廖女士带着身份证和VIP积分卡来到摩尔百货客服中心,此时已有四五名女士在排队等待换取商场抵用券,她们的积分大多在1万左右。轮到廖女士了,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点击电脑提取廖女士的相关信息后告诉她,对不起,你的积分为零。”

“怎么可能,我还专门保存了最后一次消费后的收银小票,上面显示我的积分为10万多,为什么会是零?”廖女士很不解。“我们马上联系总值班跟你解释。”客服回答。

根据摩尔百货商场“积分返利”规定,1000积分返10元,2000积分返25元……以此类推,10万积分应返利4020元。所有积分将在12月31日后自动失效,所谓的“返利”实际上是返礼金券,礼金券的使用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

大约5分钟后,自称姓王的总值班来了,他表示,“我们系统认为你的积分异常,已经自动清零。”“凭什么认定我的积分异常?”廖女士问。

“反正是我们系统这样认定的,清零了就没办法了。”王先生称。在廖女士的再三追问下,王先生表示,“你在一两天内就购买了十多双鞋,这肯定不正常,除非你把你购买的所有商品和收银小票都提供出来。”

“其他人都没要求提供商品和小票,为什么偏偏要我提供?再说,谁会把收银小票全部留在那儿?”廖女士感到很委屈,商场并没有规定一天内不能购买20双鞋呀?也没有最高消费的限制呀?“反正我是到商场收银台付费后积的分,怎么就被认定为不正常呢?”

王先生指着商场的一块告示牌说,“你看,我们写得清清楚楚的,‘凡对异常积分卡返利,须提供所有购物凭证方可办理。\’”

双方争论许久都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廖女士无奈离开。

蹲守半月

“串串族”获40万积分

“我其实是做了一笔生意。”面对记者,廖女士说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内情,通过她的讲述,一个近年来新兴的群体——商场“串串族”开始浮出水面。

据廖女士讲述,商场一年内,尤其是国庆节或圣诞节之类的节日会有几次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比如“消费满300元送300元礼金券”,“满300送150”或者“满300送200”等,一款价格为1200元的衣服,如果在进行“满300返200”的活动,那么消费者付1200元的价格可以获得商场800元的礼金券,有的消费者不愿意要礼金券宁愿打折,于是商场“串串族”就适时出现了。

“我们给她打6—6.5折,她只需要给我们付720—780元的现金就能拿走衣服,但她的积分和礼金券得归我们。我们则拿出420—480元帮她到收银台缴钱,把买衣服的1200积分积到我们的VIP积分卡上,然后我们收取800元的礼金券,再以稍低的价格比如480-520元转卖给另外的消费者,这样我们就能赚取到一个差价,同时还得到了1200的积分。”

廖女士表示,跟消费者之间的这种交易都是双方自愿的,一般“满300送150”的促销活动,串串族会给消费者打7折,“满300送200”则打6折,“满300送300”打5折。

廖女士自称曾经在新世纪商场做过营业员,非常熟悉其中的操作套路,不过真正干这一行,她也是个“新手”。

今年国庆期间,她和另外3个朋友一共4个人在摩尔百货商场“蹲守”了10天左右,“上午9点半去,晚上9点多才收工,午饭和晚饭都是匆匆吃个盒饭。”大约在11月中旬,她们4个人又“蹲守”了一周,大半个月的时间,4个人4张卡,一共积了40万左右的商场积分。如果返利,可以获得近2万元的抵用券。

“我没干违法的事情”

12月6日起,摩尔百货商场开始年终返利了。

11日左右,廖女士的一个朋友杨女士,也是一名商场“串串”,拿着积分卡去商场客服中心兑换礼金券时,被告知积分已经遭清零。她很快将这一消息通知了廖女士。

19日下午,廖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积分被清零”。

“我认为我没有干违法的事。”廖女士表示,消费者买了东西,商场本来就要给他们积分,我只不过是把他们的积分全部集中到我的卡里了。我没有抬高价格,也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从这种角度看,我们还促进了商场的消费。

廖女士有些后悔,她说,在达城新世纪商场,像这种“串串”差不多有近百个,前两年返利时都认可了他们的积分,“只是不允许内部员工这样操作”。

“当时我是考虑到新世纪商场‘串串\’比较多,竞争大些,哪晓得摩尔百货商场卡得这么严!”廖女士称,“这个是很正常的现象”!在成都和重庆的一些大商场,都有“串串”的存在,“我们也付出了劳动,如果积分清零,那么我们大半个月就白忙活了。”

和“串串族”做交易

是公开的秘密

对于经常在商场购物的市民来说,和商场“串串”做交易是公开的秘密。

34岁的袁女士上个月在达城新世纪商场看中了一双雪地靴,当时商场正在搞“满300返300”的活动,标价998元,如果按这个价格付款,她能得到900元的礼金券,但是她不愿意收券,“如果我收券,还必须要在指定时间内,在商场选另外的商品把券消费出去,非常麻烦。”因为之前听朋友说过,商场里面有“串串”,她便要求营业员帮忙找一个。但营业员表示,“这个必须你们自己联系,我们有规定,员工不能参与。”袁女士当时表示,“我没有她们的电话,如果联系不上,我就不买了。”

为了提高业务量,营业员悄悄联系了一个“串串”,是一名中年妇女,她告诉袁女士,“我可以给你打5折,但是你不能要礼金券和积分。”“能打4折吗?”“不行,最低只有5折,不然我们就亏了。”

最终袁女士花了499元买了这双鞋,“挺划算!”她专门记下了那名“串串”的电话,下次碰到“返券促销活动”,她准备跟串串“交易”。

提到商场返券活动,曾女士评价“很坑爹”,“就是用礼金券捆绑住消费者,让消费者在商场循环消费。”去年年终,她花1300元买了一件外套,当时返了800元的礼金券,规定必须在一个月内消费。商场只有一部分专柜接券,为了把那800元的礼金券花出去,我差不多天天都在商场里转,选不到合适的,最后只能勉强选了一双标价1200元的鞋子,还补了400元的现金,感觉“好亏!”

“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串串的存在是个好事。”记者在商场内采访了数名购物的市民,他们大多认为,商场“串串族”给他们带来了方便,“没有损害我们的利益,反而帮助我们从商家的‘促销陷阱\’中解脱出来。”当然现在不少消费者都学精了,商家促销没有实际的现金让利,他们也不会轻易出手购买。

对于商场营业员来说,他们当然也欢迎“串串族”的出现,有了串串,商场的业务量提升,他们也相应有了更多的提成。

“串串族”行为

该不该受消法保护?

“商场本来想从顾客身上赚取最大化的利润,但‘串串族\’的出现,分走了商场的一杯羹,所以商场要将‘串串族\’的积分清零,但是商场之前的制度没有对‘串串族\’的行为作出限制,这是他们自身管理上的漏洞,他们应该为这个管理漏洞埋单。”一名熟悉内情的网友如此分析。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张桦轩律师认为:

商场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组织的“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消费者开展的商业行为,与每一位消费者发生的每一次销售行为都是一个独立的合同行为,每一次销售行为的合同主体都是商场和该次消费者,商场对因该次销售行为发生的促销优惠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只能是该消费者。廖女士不是该合同的相对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规定”,也不是经商场同意而依法变更的受让人,也没有和该商场有其他合同行为。所以,廖女士不能在没有直接消费的前提下单独享受优惠待遇。商场以后在再次面对这方面的困扰时,除了科学管理外,更应该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避免这样的误会再次出现。

(本报记者 刘艳 刘民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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