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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欠薪 心酸话题几时休

达州晚报 2013-12-18 14:53 大字

·本报记者 杨秀琴·

12月4日,本报联合市司法局、市劳动监察支队及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帮农民工讨欠薪”行动,到目前已有半月了,作为这次活动的参与报道者,我感受最深的是农民工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力不从心”。

昨日,“帮农民工讨欠薪”系列报道之一的当事农民工朋友刘先生来到本报,他告诉记者,他看到晚报的报道之后,就和几个工友按照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指示,前往开江县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可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事发时间是2012年初,时隔已久,让他们自己到当时修高速公路的甲方(达州办事处)去问一下。“我们到甲方达州办事处去问,他们说已经把这笔工程款付给负责这个标段的包工头余某了。”随后,刘先生拿出一张当时工头打的“工时单”说,“看嘛,包工头余某也没给我们打欠条,只有工头打的一张‘工时单\’。给工头联系,工头说与他没有关系,包工头余某也找不到人。开江县劳动监察大队让我们自己去找甲方要,就凭我们这几个人的力量,怎么要得回来嘛。”

看到刘先生的无奈,我的心里很难受,随即拨通了开江县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2年在开江县做高速路土石方的刘先生等几个农民工朋友,近期的确到他们大队来投诉过,由于该工程的甲方在达州有办事处,且时隔太久,所以就只能让他们自己先到该办事处了解情况。通过我与该工作人员的沟通,他答复,“让刘先生等人带着相关资料过来,我们审查下是否属于我们管辖,如是,我们将立案调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刘先生讨欠薪之难的情况还有很多,许多农民工说起讨欠薪过程中的最大痛苦,就是“感觉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不知到底该找哪个部门”。而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工程转包属违法行为,恶意欠薪入罪等,如今依然有不少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钱,甚至逃跑、消失;农民工朋友在辗转的求助中,我们的主管部门给农民工的答复却是“尽力调查核实、你们先自己去了解一下”等等官方语言,难道就不能一究到底,将恶意欠薪甚至一逃了之的包工头或相关法人移送司法机关吗?

讨欠薪是农民工的无奈之举,说明农民工的维权渠道不畅通。“帮农民工讨欠薪”不是一句口号,它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实实在在地共同行动起来,不仅要帮助农民工朋友提高维权意识,还得强制用工单位必须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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