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1元钱”电费引发官司 打伤人赔偿1240元

达州日报 2015-11-27 22:47 大字

[摘要]打伤人赔偿1240元

本报讯 近日,大竹法院执结了一起因“1元钱”官司引发的执行案件。

2012年9月15日,大竹县庙坝镇某村村民董某某到同村村民邓某某家中收取电费,双方就1元钱的电费金额产生不同意见。争执中,邓某某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对前来收取电费的董某某一顿拳打脚踢,致其全身多处受伤。董某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该院庙坝法庭判决邓某某赔偿董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240元。

判决生效后,邓某某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虽经该村村委会多次调解,仍无果。今年9月15日,董某某迫于无奈,向该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立案后,立即前往庙坝镇某村找到双方当事人,并对邓某某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但邓某某仍以各种借口拒不按判决履行,执行法官只好将邓某某先行带回该院执行局,继续给其做思想工作,并讲明法律的严肃性和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邓某某承认错误,支付了执行款1240元。  (王九超)

新闻推荐

拒收锦旗的“尴尬”事 ——竹北信用社主动帮助借款人申报人身意外伤害险

——竹北信用社主动帮助借款人申报人身意外伤害险

大竹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大竹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