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获全省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示范城市”称号

皖江晚报 2020-04-13 01:16 大字

马鞍山市获全省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示范城市”称号

本报消息 记者刘小庆 通讯员张敏慧报道 日前,马鞍山市被授予“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称号,城市绿色公交车辆比例位居首批验收省辖市第一名。

据介绍,省交运厅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全省第一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宿州市铜陵市、马鞍山市、六安市、天长市、广德市、舒城县、芜湖县已达到创建标准。依此,授予上述城市“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称号。

验收意见肯定了马鞍山在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方面取得的成绩。此外,马鞍山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位居首批验收省辖市第一名,对城市构建绿色交通出行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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