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一名女子放火烧家获刑

皖东晨刊 2019-04-25 08:12 大字

晨刊讯 天长市一对小夫妻吵架,女子一怒之下放火烧家。日前,天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2018年2月12日,李某与丈夫争吵,丈夫离家出走。为让丈夫回家陪自己,李某用打火机将沙发上的毛毯点燃。邻居发现火情后报警,大火最终被消防人员和小区物业扑灭。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李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姚永菲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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