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居留不登记澳大利亚一男子违反中国法律受处罚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2-18 11:30 大字

[摘要]澳大利亚一男子违反中国法律受处罚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通讯员 廖任虹 许开踟

“小区里住着个外国人”,这个消息在天长市石梁镇一小区一时传得沸沸扬扬,天长市公安局石梁派出所民警随即前往核查,没想到这一查就查出了问题。

11月30日下午,石梁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走访时,听说小区里住着一名外国人,民警随即前往核查。经过调查取证,今年33岁的李力 (化名)原籍中国上海,在澳大利亚留学后,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取了英文名字。后来,李力谈了个女朋友周影(化名),是中国某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老家在天长市的石梁镇。今年7月5日,李力入境中国,来到天长市石梁镇,住在周影家里。

12月11日,天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费允玲告诉记者,李力的护照签证为“短期团聚签证”,从7月5日入境那天算起,只能停留90天,到10月2日,李力就必须离境,否则就要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每非法居留1天500元人民币罚款,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或者5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天长市公安局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居留,给予其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费允玲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而李力住在女朋友家里,并没有到派出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76条第1款第6项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违者,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天长市公安局认定,李力的行为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依法对李力处以罚款1000元人民币。

据悉,目前,李力已经接受处罚,交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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