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园“鲜花”真养眼80岁奶奶做了件糊涂事
80岁的胡奶奶做了一件违法的糊涂事,还沾沾自喜地告诉派出所民警:这件事就是她做的! 5月9日,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民警讲述了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真实案例。
5月8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民警在该镇于洼社区进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时,远远地看见一户人家的屋檐下开着好几朵鲜艳的红花,民警随即走近一瞧,居然是罂粟,至少有上百株!
就在民警准备调查时,一位老奶奶笑眯眯地走了过来,自豪地对民警说:“好看吧?都是我种的,我天天都过来望望,养眼呢! ”。
这位奶奶姓胡。去年春天,她路过一处小麦田时,看到田里开着几朵红红的花,非常好看。胡老太太就拔了几株,移栽到自家的宅基地上供欣赏。去年冬天,那块地方一下子冒出了密密麻麻的幼苗,很快又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红花,让人“赏心悦目”。
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告诉胡奶奶,这是罂粟,非法种植一棵以上就违法了,是要被拘留的;种的多了,还要坐牢!
听了民警的介绍,胡奶奶眨巴眨巴了眼睛,说她老糊涂了,真的不晓得这东西不能种。随后,胡奶奶和民警一道,当场拔除了这些罂粟。经过现场清点,总共153株。民警依法将罂粟取证后全部销毁,并口头传唤老奶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据办案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 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另外,刑法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总之,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种植的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犯法行为。
目前,正是罂粟开花结果的时节,群众如果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可以拨打110举报。
(吴涛许开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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