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 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工作人员热情服务患者。
向创新要发展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近年来,全椒县坚持问题导向,把“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贯穿始终,向改革要发展,向创新求效益,以“三医”联动改革为抓手,以探索“同病同价”为新的着力点,引导参保居民理性有序就医,促使参保居民选择小病、常见病在镇村级医疗机构就医,大病在县级医疗机构就医,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将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将医疗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做实做细做好。
坚持问题导向
向改革创新要发展
近年来,由于群众看病就医的“趋高”心理,基层医疗机构人才资源匮乏,尤其是镇级医疗机构人才“难留”,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下降,难以担负“首诊”责任。全椒县结合县情,从2018年开始,在滁州市率先启动“同病同价”试点工作,利用医保基金这一经济杠杆,倒逼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加大对医共体内镇、村级医疗机构的技术帮扶力度,促进县级医院的医疗资源向重点学科和高新医疗技术发展方向倾斜,推动民营医疗机构从“全科”向“专科”方向发展;引导参保患者选择小病、常见病在基层镇村级卫生院就医,大病在县级医疗机构就医,养成分级就医的良好习惯,实现“三个合理”,合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县域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政策。
立足县域实际
选择“同病同价”试点病种
自2018年以来,全椒县坚持“两高一符合”原则,即:病种发病率高、收治重叠度高、符合镇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范围,选择大隐静脉曲张、腹股沟疝、腔隙性脑梗塞、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Ⅱ期等8组病种开展“同病同价”试点工作。2019年继续深化试点工作,选择了15组病种开展试点工作,将利用优质医疗资源和降低患者医疗负担有效结合。严格规范“同病同价”执行“三个条件”,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并在试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诊疗条件是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等同时符合“同病同价”规定;付费条件是含病种并发症和合并症,患者从诊断入院后按该病种临床路径治疗,到符合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落实精准测算
落实“三定额”管理、“双定额”支付
以镇级按病种付费标准为定额付费原则,以镇级病种次均住院费用和医保报销费用测算为依据,确保医疗机构能执行、医保基金能安全、个人费用能下降,实行“三定额”管理,即:病种总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患者个人自付金额采取定额管理,控病种总价、定医保份额、降个人费用;执行“双定额”支付,即:同一试点病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患者个人自付金额采取定额支付。医疗费用控制在总定额以下,待到年底结算总结余,带入下一年度医共体总额预算分配中奖励;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超出总定额以上,患者和医保基金支付仍按定额支付,超出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负担,待到年底结算总超支,带入下一年度医共体总额预算分配中予以扣减,倒逼县级医疗机构将试点病种下转到医共体镇级卫生院治疗,实现了患者个人不受损、降费用,镇级卫生院有收益、增收入,达到利用支付方式改革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进入正向发展轨道。
聚焦统筹推进
助力“同病同价”持续完善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隅。全椒县树立整体改革观,打出组合拳,助力“同病同价”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巩固县人民医院与二郎口镇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和马厂镇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借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的东风,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两家牵头医院的带领下,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深入开展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县人民医院与江苏省肿瘤医院实现跨省合作,医联体于2018年2月正式建立,新成立肿瘤病区由江苏省肿瘤医院托管,投资1300万元的直线加速器于2018年7月25日投入使用。2018年,肿瘤住院病人回流20个百分点。县人民医院与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与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按照“三联”(联体、联心、联网)“四通”(医通、药通、人通、财通)模式,开展共建。
启动建设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按照“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要求,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药品采购周转资金500万元,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建立2个中心药房,初步实现“药通”,拓展中心药房的“服务、管理、监管、培训、健康促进”五大功能。
规范医疗机构转诊管理。制定转诊病种正负面清单,以2019年为例,确定县级医疗机构能力范围外病种20种、能力范围内45种,能力范围内病种严控转诊,能力范围外的视同转诊,制定镇级医疗机构严控上转病种16种,实行“县镇”“转收”双向约束。完善转诊定额管理制度,依据前三年转诊数量,制定县级二级医疗机构办理县外转诊人次最高限额,超出限额的外转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开展转诊稽查,落实转诊后置审查制度,定期抽取转诊单,结合住院病历,从省市级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开展第三方后置评估审查。
自2018年8月试点“同病同价”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正向效应,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公平公正性,控制了总费用升高、医保基金支出升高的“双高”局面,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同病同价”工作试点以来,全椒县“同病同价”试点病种在县级医疗机构执行1576例,节约医保资金291万元,参保居民个人负担减少近68万元,初步实现了诊疗质量升上去、个人费用降下来,群众满意度提上去、医保资金省下来的良好效果。
(陈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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