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滁州日报 2018-08-17 08:14 大字

[摘要] 全椒县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近年来,全椒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市委书记张祥安等领导先后到该县调解中心实地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

健全网络,规范调解。建立镇、村(居)、村民小组调解组织网络,县、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村(居)调委会每周、镇调委会每半月对组织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梳理归类、定性分析,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调处,跟踪督办。该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镇级调委会10个,村(居)级调委会1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设立非公企业及个性化调解室26个,其中“老韩调解室”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基本实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创新模式,打造品牌。成立县调解中心,建立配套功能室,聘用10名专职调解员,采取固定场所调解与现场巡回调解相结合,双方对面调解与网络在线调解相结合,自愿调解与委派委送相结合,指派调解员与委派调解员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功开展在线调解三起异地双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出台《全椒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暂行办法》,对调解成功案件给予50-1000元不等的补贴。

完善机制,提升质效。努力构建“1+4+N”调解机制,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人民调解为基层、以行政调解为手段、以司法调解为保障,建立访调对接、镇调对接、商调对接等“大调解”格局。建立人民调解研判预警和案件质量“回头看”制度,落实分级调处、归口调处原则,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结合“正月十六走太平”,“三下乡”等活动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利用县电视台“椒陵说法”、“微电影”、“风采展示”等栏目宣传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金牌人民调解员”、“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员荣誉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该县先后有3名同志被司法部表彰“全国模范调解员”,5名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8年以来,该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63件。其中,调解中心共调解成功225件,协议金额2718.98万元,司法确认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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