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嘱托 书写农村改革新华章
(上接第一版)
抱团取暖 土地经营活力全面焕发
“以前靠天收,每家种植水稻,1亩地除掉成本最多赚几百块钱。现在成立合作社实行稻虾共作,1亩大约收1000斤稻和200斤虾,大米最低能卖3块5到5块钱一斤,虾最低10块一斤,这样算下来1亩地有4000多块的收入,比以前单打独斗好得多。”这是小岗民益土地股份合作社社长殷玉容给记者算的一笔账,也是她给自己社员算的一笔经济账。一年多前,在小岗村党委引导下,她发动小殷村民组43户村民以户为单位,以584.81亩土地经营权入股民益土地股份合作社,种养稻虾、稻鱼、山核桃,打破传统农业模式,探索农村土地改革新路径。
农民土地股份合作是实现小田变大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措施。2016年以来,滁州市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按保底收益、按效益分红的方式,确保农户享受更多现代农业发展成果。截至目前,全市有560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涉及1.64万户农户,入股面积达12.54万亩,年收益5570万元。
各地探索走出“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农户+经营主体+特色产业”“确权不确界”等多种股份合作模式,在丰富了农民的收入结构的同时,促进了土地流转,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进一步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40.7万亩,流转率达44.5%,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9888个、农业合作社达7330个。这都为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经营体系基础。
统筹发力 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作为改革排头兵,小岗村还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健全完善小岗村党委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以村民小组或自然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改革试点,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和制度,做到小岗的事情小岗人商量着办,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大。”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李锦柱介绍。
小岗村的实践是滁州市探索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缩影。近年来,滁州市各地积极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和转型,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在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的基础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依托以乡贤为主要成员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工作室建设,开创“乡贤+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建设美丽乡村添砖加瓦。
建立健全农村医保体系,促农村医保整体提升。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7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全市城乡居民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20元/人,财政补助增加的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时,全市医保信息系统迅速完善升级,实现“保基本、保大病”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六统一”的运行机制。
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将全市区域划分为1230个网格,组建266名乡镇(街道)医保管理员和1330名村级(社区)医保监管信息员队伍,明确乡镇管理员11项职责、村信息员9项职责,健全基层医保网格化管理,强化了医保服务、监管能力,打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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