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本报讯近日,南谯区城管执法人员在银花街道紫南社区山头居民组巡查时发现一女士未牵狗绳溜狗,当场对该女士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告知其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引的行为违反《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四款,并依据《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对该女士携犬出户未束犬绳牵引的行为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南谯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为引导和促进广大市民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养,连日来,南谯城管组织执法力量对城区街面、市民小区、市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引导、规范市民文明养犬。通过加强对人流密集区、公共场所等地的巡查力度,引导、规范市民文明养犬,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同时大力整治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董超杨红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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