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鼓励实行外卖配送打包出售

皖东晨刊 2020-03-16 07:56 大字

晨刊讯 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从昨天起,滁州市餐饮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

当天上午,记者在滁城丰乐大道、花山西路、会峰西路、全椒北路、凤凰西路、南谯中路等餐饮服务业相对集中路段走访时发现,不少餐饮门店已陆续恢复营业,店主及店内服务人员正按照相关要求布置店面或准备食材。“接到滁州市餐饮服务业可以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后,我们昨天便开始召集人员打扫卫生、布置店面、预定食材。”全椒北路一餐饮店老板康先生告诉记者,“从今天起,我们店正式恢复营业。”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自3月15日0时起,滁州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可有序恢复营业,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不得擅自恢复营业。

复工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营业之前,必须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器具等全面彻底消毒,对食材原料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杜绝使用腐烂变质、劣质过期的原料加工制作餐食。正常营业后,经营场所要勤通风、定期消毒,确保餐饮场所卫生清洁。

复工从业人员返岗前14天以内必须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未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复工后,餐饮企业必须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公共场所配备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测量工具等疫情防控物资。

提供堂食或包间(包厢)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需在入口处、收银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顾客保持1米以上间距。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避免人员面对面就坐,大堂的食客同向相坐,圆桌的顾客隔位相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每桌顾客人数不超过10人。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承办各类集体聚餐、宴席等活动。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落实分餐分食制。

就餐顾客进行实名登记,每桌至少要登记一名顾客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便于疫情追踪。对餐饮消费者采取“安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合格进店。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增加外卖配送、打包出售等经营方式,按照“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要求,避免人员因面对面接触存在传染隐患。 (记者李志情)

符合条件的餐饮业经营主体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杨 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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