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发挥良法效力 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能力
(上接第一版)
坚持创造性工作推动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推进人大工作探索创新,为破解难题提供新动能。撰写《精准把握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监督需求》等30余篇研究文章,在全国人大网、法制日报、人民代表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新一届人大工作研究会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督促不驻会委员所在单位健全工作机制,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提供坚实保障,为党外委员履职把牢正确方向;创新议案建议督办方式,首次召开建议办理“有问有答”现场会,推动民意落地落实。
坚持讲好人大故事筑牢宣传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引领力。配合全国人大与中央电视台制作《不忘初心、为民履职》专题片,滁州市15幅作品入选省人大“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展,在主流媒体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报道,讲述滁州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专题研讨,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扩容升级《滁州人大》杂志,丰富机关网站“党性、红色、代表”等元素,确保人大宣传工作政治正确、主体突出、风清气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了解、认同和自信。
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发挥良法效力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将厉行法治落到实处,努力推动法律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书记张祥安率先垂范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以省人大代表身份参加并指导全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带头讲宪法,为市委党校学员作宪法辅导报告;常委会与市委政法委共建市级宪法主题公园,组织开展基层“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引导全社会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注重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加强与上级人大立法安排相衔接。在市委领导下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确定3类共26件立法项目,确保了重大改革举措有法可依;将生态文明立法摆在优先位置,制定了《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用法治守护美丽家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了《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创城突破年行动提供法治助力。与此同时,在立法中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成立了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调整确定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代表和群众参与立法构建了更加宽广的平台;积极借力社会资源充实完善新一届立法专家库,聘请20名专家学者作为常委会立法咨询人员,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执法检查工作,对《动物防疫法》《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法律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查找问题不少于报告总篇幅三分之一”,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在全省首批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年报备和审查规范性文件152件,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
积极回应社会公平正义关切。针对司法工作新形势,加强对“两院”工作监督。审议全市法院“执行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巩固和拓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推动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审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共同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虚假诉讼专题调研,推进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0批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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