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防栓违规取水园林企业被罚两万
本报讯日前,滁州市一企业擅自违规接驳消防栓取水浇灌绿化,被供水部门巡查人员现场逮到,这是南谯区首例被执行2万元行政处罚罚款并结案的案件。
11月11日,滁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例行巡查至该市高教科创城附近时,发现一名工人正在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中(消防栓)取水,准备浇灌绿化带及苗木。接到举报后,南谯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辖区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经调查,芜湖绿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清包方(服务队)魏某,为图省事,没有到规定的取水口取水,而是就近从城市供水管网(消防栓)中直接取水,用于浇灌绿化及苗木,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
魏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切断接水管,配合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该企业负责人被执法人员告知当前滁州抗旱严峻形势,表示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加强下属劳务清包方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随着滁州市旱情加剧,为科学调度和节约用水,从10月份起该市已经实行“分时减压供水”的规定,该市供水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街头巡查,并禁止园林、环卫、施工、洗车等与消防无关的用水从市政消防栓上取水。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晥客户端记者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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