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摘要]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持续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亮剑”,成效明显
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未来。然而,长期以来,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或“饱口舌之福”,捕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造成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减少,部分甚至濒临灭绝。记者近日获悉,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效维护滁州市生态安全,今年5月份以来,滁州市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对“捕、养、售、运、食”全链条开展专项打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亮剑”,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经过多部门长时间共同发力,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成效明显。
联手重拳整治违法行为
9月4日至6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林业局统一部署、联合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农村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地区、饭店、农庄等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全市共出动车辆65台次、执法人员270人次,突击检查各类市场48个、饭店482家,查获5只活体斑鸠,已全部放生,查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起。”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说。
今年5月份以来,市林业局分别与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主要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两项专项执法行动,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记者了解到,在行动中,三个部门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今年5月份,市公安局联合市林业局印发了《全市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5月至9月底开展联合行动,突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案件的督办查办,重点打击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车辆251车次,清查饭店、市场等227处,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起,收缴野生动物257只(头)。
“市场监管部门与林业部门开展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将一直持续至11月份,依法严查违法经营行为是重点。”据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等。
持续推进新一轮专项整治
据了解,10月底开始,对野生动物的违法捕杀行为逐渐进入高峰期,滁州市已于10月中旬正式启动“盘羊四号行动”,专项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和走私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利用投毒、网捕、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利用实体及网络交易平台非法购买、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利用海运、空运、陆运及寄递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以寄递、个人携带、行李夹带、瞒报通关、绕关走私等方式,非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计划在10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将再次联合市林业局开展一次联合行动,全面加大整治力度,保护滁州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记者徐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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