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4位员工的欠薪
□汪玉芳夏松 张慧
整整2年了,虽然不多,但都是大家辛辛苦苦挣来的,谢谢你,夏法官……”坐在轮椅上的申请执行人,对半蹲着指导其办理收款手续的执行法官连连感谢。9月19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现场为滁州正浩塑业有限公司34名员工,办理了56余万元执行案款的发放手续。
2017年,滁州正浩塑业有限公司停产,法定代表人为躲避巨额债务,行踪不明。对于该起突发性和群体性案件,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时间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34名员工的工资、社保共计56余万元。“可老板跑了,我们上哪去要回这钱?”
接到案件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无所获。承办法官又立即奔赴浙江、宁波等地走访调查,查找正浩塑业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债权,但遗憾地是,该公司债权已被其他法院执行完毕。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变卖该公司停产后空置的厂房,来兑现34名员工的工资及社保,但这需要员工们先期支付评估拍卖费用,但如果流拍,工资一分拿不到不说,还要倒贴钱进去,这对员工们来说,无疑雪上加霜,执行法官只能另想他法。
考虑到该公司厂房抵押给了银行,能不能动员银行实现抵押权,从而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为了尽快实现34名员工的权益,执行法官动员银行启动诉讼程序,经多次协调沟通,银行同意立案诉讼,实现抵押权。但诉讼中,找不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释明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希望通过他们动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面参与诉讼尽快解决。功夫不负有心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全程配合。最终法院以特别程序,处置该企业财产,实现抵押权。
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银行立即申请执行。7月3日,该公司厂房以721余万元成交。执行法官通过反复与银行沟通协调,从拍卖款中拿出56余万元优先偿还工人工资。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他们领取拖欠的工资,办理领款手续。“我爱人去年已去世了,但没想到,他的工资还能要回来。”拿着心心念念的工资,一名员工的遗孀高女士已经泪眼婆娑:“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法官们表示:“你们的心意我们领了,你们拿到工资,我们也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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