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琅琊警方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

安徽法制报 2019-09-03 10:4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孙晟郭振宇记者李斐)为打破执法办案办多办少一个样,办好办坏一个样,办与不办一个样的消极现象,破解干多错多追责多的队伍管理难题,今年4月,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试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并通过实践不断优化完善。截至8月20日,琅琊公安分局办结行政案件处罚卷和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9件,出警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事调解7123件,办案数量同比增长16.7%,案件质量考评平均得分92.32分,同比增长10.9%。与此同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复核被撤销案件发生率为零。

执法办案积分制,是根据执法办案单位和执法岗位民警的执法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素质等执法情况,设置相应的积分标准,进行定期或者实时统计、综合评判、积分量化,并以此积分为重要依据衡量执法绩效、落实奖惩措施的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深化监督考核,在公安机关针对执法办案民警建立健全质、量、效并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

今年4月,琅琊公安分局召开了执法办案积分制推进会,结合前期试点经验,在征求基层办案民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评方案。根据方案,琅琊公安分局将执法办案积分制分为行政、刑事两个大类,以执法岗位民警为基本对象,对主办民警、协办民警分别按比例设置分值,以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效果、执法管理、执法素质等关键因素为考量基础,依托于协同办案系统计算分值。

推进会的第二天,琅琊公安分局对142名办案民警的各类信息全部准确核对完毕。5月份执法办案积分制系统正式运行以来,抓取了协同办案系统中2019年1月至今的琅琊公安分局全部办结案件数据,通过半个月时间对288起案件考评,各办案单位和民警的积分排名初步形成,系统已经全面有效运行。

积分高对民警有啥切实好处?为了鼓励民警,琅琊公安分局将排名作为各单位每月评选岗“4+1”执法之星、“一级民警”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优先推荐。今年以来,该局通过积分排名评选出执法之星10人次,评定“一级民警”54人次,因执法过错通报批评并评定为“三级民警”10人次。积分制应用极大地激发了基层民警办案热情和规范化执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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