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皖东晨刊 2019-07-18 10:19 大字

惠及20.16万名退休人员;月底前新增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8月起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滁州市将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安徽省连续第15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也是滁州市第4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预计全市将有20.16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既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的调整办法。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比去年提高5元。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倾斜部分,对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和230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倾斜部分,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此外,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按平均额度予以补齐。

鉴于每位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不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有所不同,主要是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水平两方面影响。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例如市民甲,2010年退休,退休时缴费年限满35年,2018年12月养老金水平为3000元,本次养老金上调金额为:45元+(2元×35)+(3000元×1%)=145元。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市人社部门正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7月31日前,退休人员新增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位;从8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曹亮 记者汤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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