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收购加工医疗废物被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新安晚报 2019-02-25 10:18 大字

本报讯废品收购站为谋取高额利润,竟然违法收购未加处理的医用危险废品,然后加工成塑料颗粒对外销售。因为加工过程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22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滁州人余某某在滁州市琅琊区经营一个废品收购站。为谋取高额利润,从2016年起,在没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从他人手中收购医用注射器等危险废品,并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加工成塑料颗粒对外销售。

2018年5月16日,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琅琊分局一次性在余某某处共查获医用输液瓶、医用导尿壶等医疗废物共20.85吨,经鉴定均为危险废物。随后,该市环保部门确定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危险物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共计114675元。

执法部门查明,余某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加工过程中抽取地下水进行清洗,废水直接排放至当地的河内,医用针头随意丢弃在厂房内外,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检察机关认为,余某某从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行为,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其行为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为避免环境二次污染,其收购的危险废物应及时予以处置,由此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应当由余某某承担。

2018年12月29日,琅琊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追究余某某的刑事责任,并判令余某某支付处置费用。据了解,这是滁州市首例因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汪玉芳黄元明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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