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纳入滁州市医保目录

滁州日报 2018-12-06 11:48 大字

本报讯(岳成金海元记者吕静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将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要求,日前,滁州市将阿法替尼等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据悉,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新增准入的17种抗癌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这些药品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前均已纳入滁州市大病保险报销范畴。纳入后,其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部分肿瘤靶向药品医保支付仍延续本市现有政策,实行个人定额标准自负。

滁州市参保患者使用医保目录内特供药品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定点医院直接购药结算。同时,为进一步给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利的购药服务,滁州市推进零售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保患者可以凭医疗机构外购处方在有条件的协议零售药店就近购药,保障患者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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