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监察组合拳 形成强大震慑力

滁州日报 2018-09-25 08:04 大字

[摘要] 打好监察组合拳 形成强大震慑力

本报通讯员韩小宝 本报记者

今年7月7日上午8时许,一个年近六旬的男子来到南谯区乌衣镇纪委办公室,乌衣镇原纪委书记张道清接待了他。“我是来投案的。”男子说。看着眼前这个头发花白、神情颓靡的人,张道清心里很是震惊。他竟是潜逃在外半年之久的南谯区乌衣镇原党委副书记朱龙余。

“好好的为什么要躲呢?”“去年底,市纪委到镇里来调账,那个时候我存在侥幸心理,指望能藏起来躲过一劫。这段时间,我每天都处在非常紧张的状态中,尤其害怕听到警车响。而且家人告诉我,家庭的财产和银行账户都被查封了,孩子该怎么办,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现在我想通了,躲也是躲不掉的。”说着,朱龙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随即,朱龙余投案的情况被上报给南谯区纪委。考虑朱龙余案件案情重大、复杂,且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南谯区纪委报市纪委严格审批后,对朱龙余采取留置措施,并开展审查谈话工作。

今年3月24日,南谯区纪委按照市纪委责成立案通知书的要求,对乌衣镇原党委副书记朱龙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然而,在组织调查期间,朱龙余外出潜逃,逃避组织审查,给案件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根据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及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使朱龙余能够顺利到案接受组织调查,南谯区纪委在市纪委的指导下,综合审慎运用“12+3”种调查措施,保障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朱龙余有逃出国外的可能,南谯区纪委立即请示市纪委领导,经严格审批后,按照相关程序对朱龙余采取法定不予许出境措施,限制出境,同时对朱龙余实施网上追逃。

为使朱龙余早日归案,南谯区纪委案件调查组对朱龙余亲属开展16次询问。一方面通过其亲属向朱龙余传递相关政策,一方面通过组织谈话给其亲属施加压力,帮助组织寻找朱龙余下落。同时,按照相关程序对朱龙余及其亲属或相关人员采取技术调查措施7次。 

为查清朱龙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南谯区纪委案件调查组对朱龙余及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房产及车辆信息等开展查询工作,并调取案件相关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材料。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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