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奇葩证明”,方便群众办事

皖东晨刊 2018-08-06 07:57 大字

[摘要]我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向“奇葩证明”说拜拜

出境旅游,要证明“我妈是我妈”;性别信息错误,要证明“你是女的”;应聘找工作,要开具“人品证明”……一些无谓的证明,为群众办事平添困扰,不过今后,这些证明将销声匿迹。日前,滁州市印发《滁州市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让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

清理规范证明,助民顺畅办事

近年来,滁州市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但一些诸如“我妈是我妈”,“本人健在”的“奇葩证明”、形式证明、循环证明等不同程度存在,给群众办事带来困扰。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知》要求,此次证明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包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相对人办事创业办理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事项(包括证明、盖章、签字等),通过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滁州市将建立规范、统一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助民顺畅办事。

严格清理规范,提升服务效能

据介绍,对于各类证明事项的清理规范,滁州市各地、各部门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本地、本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到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同时,各地、各部门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或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建议等。

自查梳理、清理审核、公布实施……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滁州市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对办理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和全面清查。同时,政府督查部门将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查,及时督促纠正或追究责任,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实习生程静文 记者卢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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