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老赖” 拒执罪当庭宣判

滁州日报 2018-07-02 09:19 大字

[摘要] 亮剑“老赖” 拒执罪当庭宣判

本报讯 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犯拒执罪案件,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该院以党组成员和执行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该案,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2011年,当时26岁的余某从薛某手上购置了南谯区乌衣镇17套房屋用来经营餐饮和宾馆。双方合同约定购房价486万元。因酒店生意不景气,合同到期时余某只支付28万再未付款。2014年薛某走法律程序要求余某返还房屋。南谯法院判决余某将所有房屋返还薛某,薛某返还其购房款28万元。2015年在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余某不顾判决结果酒店照常营业,直到酒店被法院查封。两年来该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余某始终拒绝履行法院判决。2018年1月,因余某长期躲避、抗拒执行影响恶劣,被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提起公讼。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南谯法院不断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硬起手腕,充分运用罚款、拘留、依法判刑等法律手段,稳、准、狠地打击失信被执行人。 (姜 华 程余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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